▶ 按照新約來看,父要得著許多的兒子,父所關心的是兒子的名分。為了要產生這些兒子,神一直在生兒子。對祂而言,兒子的數目不需要受限制。 父神有一個確定的…定旨〔和〕…計畫…。神的揀選和豫定都是根據祂的定旨。神首先揀選我們,然後豫定我們。這指明神是獨一的發起者和起始者。因此,召會在父神裏,含示召會乃是在神的定旨、計畫、揀選和豫定裏。 我們基督徒都只該有獨一的目的,就是我們父的定旨。我們也該有父的獨一計畫。這意思是說,發起者和起始者只該有一位,就是父。我們不該發起或起始甚麼事。 召會在主耶穌基督裏…是件大事。在基督裏就沒有罪、肉體、己、天然生命、舊造、死和撒但。我們若在基督裏,一切消極的事物就都被了結。…對於在基督裏的人來說,神以外的一切事物都已經了結了。(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七三至七五頁。)
▶ 事實上,今天某些基要派的聖經教師不知不覺間成了三神論者。這些教師不僅說父、子、靈有區別,也說祂們是分開的。我們能說父、子、靈有區別,但不能說祂們是分開的。我們無法將子從父分開,或將父和子從靈分開,因為三者都是同時存在、互相內在的。在約翰福音裏子說,祂在父裏面,父也在祂裏面。(十38,十四10~11。)既然子在父裏面,父也在子裏面,祂們怎能分開?主耶穌也說,祂與父原是一。(十30。)這進一步證明父與子雖然有區別,卻不能分開。父、子、靈有區別卻不分開,因為祂們是三卻又是一。(新約總論第一冊,三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