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責備那些奉祂名傳道、趕鬼、行異能的人。為甚麼人奉主的名行這些事,還受主的責備呢?這乃是因為他們是出於他們自己,不是因順從神的旨意而作。所以主接著就說,『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諸天的國〕去。』〔21。〕現今的時代,乃是充滿不法,充滿背叛。…罪就是不法,罪也就是悖逆。〔約壹三4。〕…不法的意思就是沒有律法;沒有律法就是罪。撒但是干犯權柄而犯罪;人是有律法就犯律法,沒有律法就隨意,同樣也是罪;換句話說,同樣的也是不在權柄之下。…干犯律法是行為問題,固然是罪;不法,乃是存心問題,也是罪。不只不服在權柄之下,乃是沒有權柄。在這末後的時代,因著不法者在這裏,墮落的人要把一切的權柄都推翻,隨己意作事,不法要掌權。…從撒但犯罪的起頭,從人類犯罪的起頭,一直到世代的末了,撒但一直與神的權柄作對,人也一直與神的權柄作對。神設立了權柄,人是一直反對權柄。背叛乃是這世界的原則。我們如果要事奉神,就要碰著權柄。我們必須脫離這世界的這兩個原則:不法與背叛。(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一一九頁。)
▶ 馬太七章二十一節…不是指今天諸天之國的實際,乃是指將來國度的實現。我們要進諸天的國,需要作兩件事:呼求主,並實行天父的旨意。呼求主彀叫我們得救,(羅十13,)但要進諸天的國,還需要實行天父的旨意。因此,不是每一個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那些呼求主,且實行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進諸天的國,既然還要實行天父的旨意,就顯然與藉著重生進神的國不同。(約三3,5。)進神的國是藉著神聖生命的出生,進諸天的國是藉著神聖生命的生活。(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三三六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