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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在神軍裝的六項中,惟有那靈的劍是為著攻擊仇敵的。〔弗六17。〕我們用劍砍碎仇敵。…然而,我們不是先拿劍。我們必須先束上腰帶,穿上胸甲和鞋,然後拿起信的盾牌和救恩的頭盔。當我們完全受到保護,並有救恩作我們的分時,我們纔能接受那靈的劍。  以弗所六章十七節的文法指明那靈就是神的話。那靈和話都是基督。(林後三17,啟十九13。)基督作那靈與話,能供我們進攻的劍,殺敗我們的仇敵。(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二六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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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我們需要真理束腰,義遮蓋良心,和平作腳的立足點,信作盾牌保護我們全人。…我們的信,當然不是相信自己的能力、力量、功績或美德;我們的信必須是相信神。(可十一22。)神是真的、活的、應時的、且便利的;我們需要相信祂。  我們也應當相信神的心。每個基督徒都需要認識並信靠神和神的心。神對我們的心總是好的;不管我們身上發生甚麼事,或經歷甚麼苦難,我們總要相信神的心是好的。(羅八31~39。)神沒有意思要懲罰我們、傷害我們、或叫我們受虧損。(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二六四至二六五頁。)

第二十四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我們若要從事屬靈的爭戰,就必須有無虧的良心,就是沒有漏洞的良心。…因此,我們需要對付我們的良心,使我們的良心無虧,就是良心沒有虧欠。此外,我們還需要穿上義的胸甲,來遮蓋我們的良心。…啟示錄十二章十一節說,『弟兄們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有羔羊的血遮蓋,主要的就是我們身上有義的胸甲。義是在血裏,血的遮蓋就是胸甲。…每當我們想要爭戰抵擋黑暗的權勢,撒但就藉著控告,使我們的良心變得十分敏感。這些感覺實際上不是良心的敏銳,乃是撒但控告的結果。我們對這樣的控告該立即回應說,『我勝過那控告者撒但,不是靠著我的完全,甚至也不是靠著無虧的良心,乃是靠著羔羊的血。我靠義的胸甲,抵擋他的控告。』(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二六一頁。)

第二十四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以弗所六章十至二十節啟示,基督是神軍裝的構成成分。這段話啟示,召會是戰士,要擊敗神的仇敵。召會作為戰士,需要權能和神全副的軍裝。  召會是一個團體的戰士,所有的信徒一同構成這個惟一的戰士。只有團體的戰士纔能穿戴神全副的軍裝,單個的信徒不能。我們必須在基督的身體裏打屬靈的仗,絕不能單獨作戰。(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二五八頁。)

第二十四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每一位聖徒,無論大小,都是給召會的恩賜。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是給身體的恩賜。…我們絕不可自認為太微小,不能給身體作有益處的恩賜。基督教一人講眾人聽的實行,濫用了恩賜,殺死了聖徒的功用。在公會裏有些基督徒甚至不知道如何禱告,因為他們的功用被聖品階級的系統所扼殺了。…然而,按照聖經的啟示,所有的信徒都應當是基督身體活的、盡功用的肢體。(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四冊,三八四頁。)

第二十四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以弗所四章七至十六節向我們陳明基督是恩賜的賜與者。基督要被構成為恩賜的賜與者,必須經過宇宙的至高之處與極低之處,藉此充滿萬有。基督成為肉體並受死時,從宇宙的至高之處—天,降到宇宙的極低處—陰間;祂復活並升天時,從陰間升到天上。藉著祂的降下並升上,基督成了那充滿萬有者。…基督經過成為肉體和釘十字架,進入復活和升天,征服了宇宙中一切消極的事物,就如罪與死。尤其藉著祂的死,基督征服了神的仇敵撒但,摧毀他黑暗的權勢,從撒但手中擄掠了神所揀選的人,就是那些在撒但的國裏為其所擄的人。基督藉著祂的復活,將自己分賜到他們裏面作生命,並且在升天裏,帥領一列被征服的仇敵,作祂凱旋行列中的俘虜。藉著祂宇宙的歷程,祂的勝過仇敵,以及祂凱旋的行列,祂就彀資格成為恩賜的賜與者,將恩賜賜給祂的身體。(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一九八頁。)

第二十四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壹 以弗所四章七至十六節向我們陳明基督是恩賜的賜與者,為著內在的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這建造乃是藉著神聖恩典的賜給、分賜,而恩典是照著基督恩賜的度量賜給的。  貳 以弗所六章十至二十節啟示,基督是神軍裝的構成成分。

第二十三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要指出真理與光的不同相當不容易。在我們的經歷中,常常可以領會神對我們是真理,是我們的實際。但有時我們來到神面前,我們感覺我們是在光中。這時,我們不僅經歷實際,我們也在光的本身裏。因此,經歷光比經歷真理更深。…我們不該僅僅照著真理並憑著恩典,還要在愛裏並在光中。在愛裏並在光中行事為人,比照著真理並憑著恩典行事為人更深、更柔細。  保羅在吩咐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之後,在以弗所五章九節插進一句括弧的話,論到光的果子。…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質;義是產生光之果子的途徑或手續;真實就是實際,乃是光之果子真實的彰顯(神自己)。光的果子,性質上必須是善的,手續上必須是義的,彰顯上必須是真實的,使神得以彰顯,成為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一五至五一六頁。)

第二十三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那合乎神心願的召會生活,必須在愛裏並在光中,這二者乃是神自己的元素。在神內在的本質裏,我們有愛和光。在此我們有拔尖的召會生活,就是召會作新婦。以弗所書的目標,乃是帶我們進入神內在的本質裏,好認識祂是愛和光。在此我們享受照耀的光和甜美的愛,而活在親密的交通中。(以弗所書生命讀經,六二二頁。)

第二十三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二節告訴我們,要在愛裏行事為人;在八節告訴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如果我們在愛裏行事為人,我們就會保守自己遠離污穢。在愛裏行事為人,就是在與神親密的關係中行事為人。女兒與母親之間的親密關係,可用來說明在愛裏行事為人的意思。有些…〔女兒〕愛她們母親所愛的一切。由於她們有這種對母親的愛,她們就不願拂逆母親的感覺;反之,她們在對母親親密的愛裏行事為人。同樣的原則,我們與父有親密的關係。我們是接受恩典的人,我們能在子裏來接觸父。在父面前,我們不僅享受恩典,就是愛的發表,我們也享受愛的本身。我們以非常親密的方式經歷這愛。因為我們這樣親密的享受神的愛,我們不願意作任何使父不喜悅的事。父恨惡淫亂、污穢和貪婪。我們若在愛裏行事為人,就會遠離這些事。因著我們愛父,我們不作任何事使祂的心擔憂。這是何等溫柔細緻的行事為人!這不僅是憑恩典而活,這乃是在愛裏行事為人。我們應當一直記得,我們是神的兒女,享受神的愛。我們也是聖徒,分別歸祂、被祂浸透。所以我們在日常的行事為人中,總是顧到父的感覺,因為我們親密的活在祂溫柔的愛裏。(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一四至五一五頁。)

第二十三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二節發出了…一個命令:『也要在愛裏行事為人。』恩典與實際(真理)怎樣是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基本的元素,愛與光(五8~9,13)照樣是五章一至三十三節使徒勸勉的基本元素。恩典是愛的發表,愛是恩典的源頭。真理是光的啟示,光是真理的根源。神是愛,也是光。(約壹四8,一5。)當神在主耶穌身上得彰顯並被啟示時,祂的愛就成了恩典,祂的光就成了真理。我們在主裏面接受了作恩典的神,並實化了作真理的神之後,就來到祂這裏享受祂的愛和光。愛和光,比恩典和真理更深。因此,使徒首先以恩典和真理,然後以愛和光,作為他勸勉的基本元素。這含示他要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長得更深,從外面的元素長到裏面的元素。(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一○頁。)

第二十三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以弗所五章一至二十一節陳明基督實際又細緻的方面:光同著愛為著信徒的行事為人。在新約裏,光與愛是一對,正如實際(真理)與恩典是一對。光是實際的源頭,愛是恩典的源頭。所以光與愛形成一對,作實際和恩典的源頭;實際與恩典形成一對,作光與愛的流出。光照耀出來就是真理,愛彰顯出來就是恩典。  約翰福音啟示,基督來時,恩典和實際也與祂同來;(一17;)恩典來自神聖的愛,實際來自神聖的光。約翰的第一封書信繼續啟示,當我們接受基督,與祂交通,並憑恩典和實際活著,祂就把我們帶進與父的交通中;在父的同在裏,我們摸著祂的愛,就是恩典的源頭,也摸著祂的光,就是真理的源頭。(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二三二頁。)

第二十三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一節的話是命令語氣,是一個囑咐。他囑咐我們要效法神。我們是神蒙愛的兒女,所以能效法神,這是何等榮耀的事實!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有祂的生命和性情。我們效法神,並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是憑祂神聖的生命。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乃是憑我們父神聖的生命,纔能完全,像祂一樣。(太五48。)  按照新約,在基督裏的信徒乃是神的兒女。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有神的生命。約翰一章十三節說,我們是從神生的。從神生,就是得著神的生命。不僅如此,彼後一章四節說,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因為我們有神聖的生命與神聖的性情,我們就能效法神。這樣效法神與訓練猴子模倣人大不相同。猴子沒有人的生命和人的性情。但我們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所以我們能效法神。(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九至五一○頁。)

第二十三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壹 神創造人的目的是要得著一個團體的人,以彰顯祂並代表祂。  貳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乃是神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屬於神的種類。  參 我們需要認識並經歷神作為愛和光。  肆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應當在愛和光中行事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