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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主在約翰十四至十六章信息的要點,就是子得榮耀,好使父在子身上得榮耀。  基督在成為肉體以前是神的獨生子,在榮耀裏與父同在,並與父同享這榮耀。但祂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肉體的時候,這榮耀就遮藏在祂的肉體裏。…神聖的榮耀,就是神聖生命和性情的彰顯,被限制並遮藏在主的人性裏。  今天子如何得著榮耀,使父在子裏面,並藉著子得著榮耀?乃是藉著召會。當召會經過重生、聖別、釘死,並且在榮耀裏與基督聯結,那時神的兒子就要得著彰顯並顯明。神的兒子要在召會的一裏得著榮耀。神的兒子這樣得了榮耀,父也就同時在子裏面,並藉著子得了榮耀。因此,『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十七1,〕這個禱告包含並在於召會經過重生、聖別、釘死、以及與神的兒子聯結成為一。在召會時代,神在基督裏,並在召會中,得著榮耀。(弗三21。)(新約總論第九冊,二三○、二三四至二三五頁。)

第十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約翰〕與彼得和雅各,乃是在山上主變化形像時,見過主的榮耀。〔約一14。〕…當祂還活在人性裏,在山上變化形像時,祂神性的榮耀纔向祂的門徒短暫的顯示一下。〔太十七2。〕…彼得在彼後一章十七至十八節也說到這事:『因為祂從父神領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顯赫的榮耀中,有這樣的聲音向祂發出: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祂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發出。』(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冊,四○二至四○三頁。)

第十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主〕的榮耀包含祂神性的榮耀、(約十七22,24、)人性的榮耀、(詩四五3、)復活的榮耀(約七39,徒三13~15)以及升天的榮耀。(來二9。)(聖經恢復本,太二五31註3。) 主過著受約束的生活,不為自己行事,祂是為著神的滿足,尋求神的榮耀。…〔在約翰七章十六至十八節〕我們看見,主不憑自己說話,不尋求自己的榮耀,乃尋求那差祂來者的榮耀。  主作為一個為著神的滿足,尋求神榮耀的人,並不在於祂所行、所作的,而是在於祂屬於神,受神差遣,從神而來,並且說出神。…〔七章〕啟示祂是受神約束的人,祂屬於神,祂受神差遣,從神而來,祂不說自己的話,而是講說神。主說神的話,神就藉著祂的說話彰顯出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二九三至二九四頁。)

第九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這父的家乃是藉著父和子同著內住蒙救贖之選民的那靈,不斷的眷臨蒙救贖的選民而得以建造起來,成為終極完成之三一神與祂所救贖之選民相互的居所。…約翰十四章二節告訴我們,在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在二十三節我們看見這些住處是藉著父和子眷臨愛祂的人而得以建造起來的。二十三節…含示了那靈,因為那靈住在所有愛主耶穌之人重生的靈裏。  我們可能在家裏、在學校或在工作中,但無論我們在那裏,父和子都來眷臨我們,在我們裏面作建造的工作,安排住處,這住處乃是三一神和我們相互居住的地方。父的家就是這樣藉著三一神不斷的眷臨而得以建造起來。(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冊,四三一至四三二頁。)

第九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基督藉著成為肉體所穿上的人性,成了遮藏祂神性之榮耀的外殼。我們在這裏說『祂的肉體』,也許比說『祂的人性』更好,因為約翰一章十四節告訴我們,這位神成了肉體。…基督的神性本身就是神聖的榮耀。就如神是光,照樣,神性就是榮耀。當基督在肉體裏,在祂的人性裏,祂的肉體就是遮藏祂神性的外殼,因而遮藏了祂的榮耀。  因著神聖的榮耀遮藏在祂肉體的外殼裏,所以祂必須得榮耀。在十二章二十三節祂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在十七章一節祂禱告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在五節祂繼續說,『父阿,現在求你使我與你同得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與你同有的榮耀。』(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冊,四○一至四○二頁。)

第九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我們外面的人,我們必死的身體,因著死的殺死工作逐漸銷毀;我們裏面的人,就是我們重生的靈,連同我們裏面的各部分,(耶三一33,來八10,羅七22,25,)卻因復活生命的供應,得以日日新陳代謝的更新。(聖經恢復本,林後四16註3。)  我們得蒙重生以後,就有了神,但我們所有神的元素不多。這就是為甚麼歌羅西二章十九節說,我們需要以神的增長而長大。…我們以神在我們裏面的增加而長大。…我們若有神豐滿的在我們裏面,就會有豐滿的長大。…當神在我們裏面增加,祂的新元素就加到我們裏面。不論我們天然的個性是快是慢,當神聖的元素進到我們裏面,就更新我們。我們接觸神的時候,神就將祂自己這神聖的元素注入我們裏面。這新的元素就加到我們現有的元素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冊,四四五至四四六頁。)

第九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我們為甚麼強調活神與復活的神之間的區別?…活神雖然可以為人作許多事,活神的性情卻無法與人的性情調和。另一面,當復活的神作工時,祂的性情就作到人的性情裏。…即使活神為你作了一些事,在這之後,和先前一樣,祂還是祂,你還是你。…另一面,當復活的神作工時,祂就藉著為人所作的事,把自己傳輸給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三冊,二九頁。)

第九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神吩咐十二個首領按著〔以色列〕支派,共取十二根杖,放在會幕內的約櫃前。然後神說,『我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民十七5。〕杖是一根木頭,是一根樹枝,上下都砍斷了,上離葉,下離根。…原來能從樹上得汁液,能開花結果,現在是死了。十二根杖都沒有葉子、沒有根,都是死枯的。…若有那一根能發芽,那一根就是神所揀選的。在此我們看見復活乃是神揀選的根據;復活乃是權柄的根據。(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二六八至二六九頁。)

第九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基督在…復活裏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我們這些蒙神揀選的人,也生為神許多的兒子,〔彼前一3,〕就是與基督同胎所生的弟兄。在這同一個復活裏,基督也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  今天我研讀聖經關於復活的事,已經成為一種結晶。這種結晶乃是說,基督的復活不僅是神叫祂從死人中復起;…在這個神聖的舉動裏,神完成了三件大事。祂不是生出祂的獨生子,而是生出祂的長子;在這一次生產裏,祂生了許多兒子;祂也使這位剛由神而生的耶穌基督,成為賜生命的靈。神的一個舉動,成就了三件大事。 若沒有基督復活的這些要項,就沒有召會,沒有基督的身體。如果聖經沒有啟示神的長子、神許多的兒子、和賜生命的靈,就不會有神的經綸。(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冊,七六至七八頁。)

第八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我們若不徹底的認識那靈,就不能有正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乃在於我們認識並經歷那靈。  新約中那靈的另一面…乃是複合的施膏之靈,由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二至三十節中複合的膏所表徵。油是單純的一個元素,但膏乃是複合物。…今天在新約裏那靈是複合的靈,作為塗抹的膏。  我們要經歷羅馬六章裏基督的死,就必須進到八章裏對那靈的經歷。我們只有在那靈裏,纔能經歷基督的死。…基督的死是在那靈裏。…復活的實際是那靈。 出埃及三十章裏所說到複合的膏〔乃是豫表〕,…啟示…複合的施膏之靈調著獨一的神作基本元素,就是基督的神性,由一欣的橄欖油所豫表。(24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冊,一九三、一九六頁。)

第八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主將聖靈吹入門徒裏面,乃是成就祂關於聖靈作保惠師的應許。這成就與行傳二章一至四節者不同,那是主成就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所說父的應許。…在使徒行傳,為著門徒的工作,聖靈像一陣暴風颳過,降在他們身上作能力。(一8。)在〔約翰二十章二十二節〕這裏,為著門徒的生命,聖靈像一口氣,吹入他們裏面作生命。主把聖靈吹入門徒裏面,藉此將自己分賜到他們裏面作生命和一切。(聖經恢復本,約二十22註1。)

第八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復活是為著那人耶穌從祂人性的殼子裏出來,並釋放神聖的生命;這復活稱為得榮。在基督這樣得著榮耀之前,還沒有那靈。約翰說,『還沒有那靈,』〔約七39,〕他的意思是說,還沒有那靈從信徒的腹中,如同活水的江河流出來。〔38。〕…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藉著復活並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以進入信祂的人裏面,如同活水的江河流出來。(林前十五45下,啟二一6,二二17下。)神是靈,三一神的第二者在肉體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在基督復活之前神就是靈,但不是賜生命的靈。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之前,神無法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在人與神之間有許多消極的事物成為障礙。按照我們在創世記所看見的豫表,通往神這生命樹的道路,因著神榮耀、聖別和公義的要求,而被封閉了。(創三24,見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二十一篇。)在基督的死滿足這些要求之前,墮落、犯罪、不潔的人完全不能取用生命樹,接受神作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冊,一七五至一七七頁。)

第八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壇的意義就是我們不為自己保留甚麼。壇的意義就是我們曉得我們在地上是為著神。壇的意義就是我們的生活是為著神,神是我們的生命,並且我們生活的意義就是神,所以我們把一切都放在壇上。我們在這裏不是傳揚自己的名;我們為祂名的緣故,把一切都放在壇上。  亞伯拉罕在摩利為耶和華築壇之後,他就走遍那地。…亞伯拉罕…來到伯特利和艾中間的地方,…築了另一座壇。(創十二8,十三3~4。)伯特利的意思是神的家,艾的意思是亂堆。伯特利和艾互成對比。這對比…就是說,在蒙召者的眼中,只有神的家是有價值的,其他的一切不過是亂堆。今天對我們原則也是一樣。一面我們有伯特利,神的家,召會生活;與此相對的是亂堆。凡與召會生活相反的,都是亂堆。…對亞伯拉罕而言,首要的事是把一切獻給神,敬拜事奉神,並與神有交通。然後亞伯拉罕纔為他的生活支搭帳棚。亞伯拉罕住帳棚,指明他不屬於世界,反而對人是一個見證。(來十一9。)(創世記生命讀經,六七四至六七五、六七七、六七九頁。)

第八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希伯來十一章十節的『城』〕就是活神的城,屬天的耶路撒冷,(十二22,)在上的耶路撒冷,(加四26,)聖城新耶路撒冷,(啟二一2,三12,)是神為祂子民所豫備的;(來十一16;)也是神的帳幕,神要在其中與人同住,直到永遠。(啟二一3。)列祖怎樣等候這座城,我們也照樣尋求她。(來十三14。)(聖經恢復本,來十一10註1。)

第八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利未記二十三章說,神為祂的選民每年設立了七個節期。第一個節期是逾越節,(5,)最後一個節期是住棚節。(34。)逾越節是我們對基督之享受的起頭,住棚節是我們對基督之享受的完成。逾越節是神為祂子民所設立之一切節期中的第一個節期,豫表基督是我們對祂之享受的開端,使我們開始過屬靈的生活。整個基督徒的生活,應當是一個節期。…基督徒的生活是受苦的生活,但我們受苦是為使我們能更多的過節。我們的受苦幫助我們享受主。至終,我們的受苦成了我們的筵席。這就是為甚麼詩篇二十三篇五節說,主在我們仇敵面前,為我們擺設了筵席。『仇敵』指明爭戰和受苦,但主使我們的爭戰和受苦成為筵席。(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四九一至四九二頁。)

第八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壹 我們可以享受基督作住棚節。  貳 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藉著復活並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分賜生命,並進入信祂的人裏面,如同活水的江河流出來。  參 約翰六章詳論主耶穌作生命的糧;祂宣告說,『我就是生命的糧』。  肆 『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第七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我們若沒有摸著話中的靈,就無法得著生命。那靈是聖經的精粹,但這精粹具體化在話裏。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的基督今天乃是賜生命的靈,而這賜生命的靈乃是具體化在話裏。我們可以天天來到祂面前,並且接觸祂這話中的靈。我們若這麼作,就會享受基督作生命的糧。(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二七六至二七七頁。)

第七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得很清楚,那成了肉體的主耶穌,(約一14,)在復活之後,藉著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因著祂是賜生命的靈,祂纔能成為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接受祂這位釘死並復活的救主時,賜生命的靈就進到我們裏面,將永遠的生命分賜給我們。(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二二二頁。)

第七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約翰六章五十七節是整本聖經中最強烈、最奇特的一句話。…那是全能神,創造宇宙者的主,勸我們喫祂。…主若未曾說過這話,我信我們沒有人會有足彀的膽量說,我們必須喫主。當然,我們能說,我們必須敬拜主,敬畏主,信靠主,順從主,向主禱告,為主作工。我們可以用好些動詞解釋我們必須為主作甚麼,但是我們會害怕想到我們該喫祂。我們一天必須喫三餐,好叫我們能以活著。換句話說,我們是憑喫活著。照樣,我們必須喫主,好叫我們能憑主活著。(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二二八頁。)

第七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對我們來說,作神的工就是喫基督,接受祂,因祂活著。…每天我們必須喫基督,好叫我們因基督活著。…今天的問題不是作工,乃是生活。你是過怎樣的生活?你滿意於你所過的生活麼?你若不喫喝基督,你根本沒有生命。你若沒有生命,你怎能活著?…神聖的觀念不是為神作工,乃是接受基督作我們的食物和飲料。藉著喫喝基督,我們就被基督充滿。然後我們纔能正確的為神而活。(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二二七至二二八頁。)

第七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約翰六章全章最重要的點就是:主是我們的食物,是生命的糧。〔27,32~35,47~58,63上,68下。〕喫祂不是一次永遠的事,乃是天天的事,甚至是時時刻刻對主的經歷。…我們都必須接觸主,並喫主。我們不僅僅是軟弱的人,更是飢餓的人,需要主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主是可喫的,因為祂是生命的糧。祂像糧一樣,是給我們喫的。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靈,從祂這話這靈得餧養。然後我們就要將祂接受到我們裏面,消化祂,經歷祂,並且時時刻刻應用祂。這就是一切—再沒有別的了。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作,我們的行,並學習喫基督,且憑我們所喫的活著。這就是我們日常生活所走的神聖、生命的路。(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二二八至二二九頁。)

第七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我們若仔細讀過約翰六章,應該對這章有深刻的印象。…第一,主是生命的糧。(35,48。)第二,主把這生命的糧,就是祂的肉,賜給人喫。(51下。)第三,主還把祂的血給人喝。(53。)主說到肉和血時,乃是以猶太人過逾越節為背景。他們過節時,家家戶戶都殺一隻羊羔,要喫羊羔的肉,抹羊羔的血。正如羊羔必須經過死,主耶穌也必須經過死。第四,祂不僅死了,也復活了。(56。)人只要喫祂的肉,喝祂的血,這位復活的主就進到他裏面,與他聯結並調和為一。第五,因著祂活在人裏面,使人也能因祂活著,且活在神面前。(57。)第六,不是祂物質的肉,乃是祂的靈,能賜人生命並使人活著。(63上。)第七,祂的靈就在祂所說的話—『雷瑪』裏面;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3下。)人聽見並接受主的話時,主的靈就進到他裏面作他的生命。這生命就是『生命的糧』、『真糧』、『活糧』。人喫了這糧並加以消化,這糧就成為他的構成,他就與主聯結並調和為一。結果,他就能活在神面前。(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一冊,三○七頁。)

第七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壹 我們若仔細讀過約翰六章,應該對這章有深刻的印象,也該注意七個重點的次序。  貳 主耶穌從天上降到地上來,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成就一件中心的事,就是把祂自己當作食物(生命的糧)賜給我們,好使我們能喫祂作屬靈的養分,並消化祂而使祂成為我們的構成。  參 約翰六章詳論主耶穌作生命的糧;祂宣告說,『我就是生命的糧』。  肆 『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