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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  〔主耶穌〕現在能回去乃是因祂完全而單純的順服,一個苦難一個苦難加上去,祂都絕對的順服,絲毫沒有反抗和背叛。因此神把祂高舉,使祂進入神格為主。不是祂把以前倒空的又充滿了,乃是父神把這一個人帶到神格裏去—子神變作耶穌(人),又回到神格裏去。為著這個緣故,纔知道耶穌這名的寶貝,全宇宙沒有一個像祂的。當主在十字架上說『成了』,不只是救恩成了,更是祂所說出來的一切都成了。所以祂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天上地上在耶穌的名裏,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為主。從此祂不只是神,又是主。祂為主是說出祂與神的關係…。祂為基督是說出祂與召會的關係。(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一五八至一五九頁。)

第二十六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  關於神格方面,主是與神同等;但祂所以作主,是神賞賜給祂的。主耶穌基督為主是神格倒空之後的事。所以主耶穌的神格乃是憑著祂的所是而有的,祂為神是祂本來的地位;但祂得著為主的地位是憑著祂所作的,是當祂放棄神格,完全維持了順服的原則,被升到高天,神纔賞賜祂為主。憑祂的自己說,祂是神;憑祂得的賞賜說,祂是主。(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一五六至一五七頁。)

第二十六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  神的話告訴我們,主耶穌與父原是一。〔約十30。〕太初有話,像太初有神一樣。話就是神,這話創造天和地。神在太初有榮耀,乃是人不能親近的榮耀,這也就是子的榮耀。父和子是同等的、同能的、同有的、同時的。但在身位裏有父和子的分別,這不是基本性質的分別,乃是神格中的一種安排。所以聖經說,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腓二6。)…主與神同等不是勉強的,不是插進去的,不是僭越的,因主本有神的形像。(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一五四至一五五頁。)

第二十六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  〔腓立比二章五至八節〕所陳明的榜樣,如今就是我們裏面的生命,我們稱這生命為釘十字架的生命。基督降卑的七步是釘十字架生命的各方面。雖然基督有神格的彰顯,祂卻把這個彰顯擺在一邊。然而祂沒有丟棄祂神格的實際。祂撇棄了較高的形狀—神的形狀,取了非常低的形狀—奴僕的形狀。祂是這樣倒空自己。這當然是十字架生命的印記。祂成為人且顯為人的樣子之後,就降卑自己,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釘十字架的生命,完滿且絕對的活了出來。(腓立比書生命讀經,一○五頁。)

第二十六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  現在我們必須進一步的問,作我們榜樣的基督在那裏?祂在天上,還是在我們裏面?腓立比二章九節清楚的指明,神已經將基督升為至高。因此,毫無疑問的,作我們榜樣的基督乃是在天上。祂已被高舉到宇宙的至高之處,就是神所在的地方。這與榜樣客觀的一面有關。然而,如果基督只是客觀的在三層天上,今天我們怎麼能彀以祂為我們的榜樣?我們在地上怎麼能彀跟隨那已被高舉,現今在天上的一位?這是不可能的。我們若要以基督為榜樣,這榜樣必須是主觀的。(腓立比書生命讀經,九八頁。)

第二十六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  腓立比…一章〔的中心點〕是顯大基督、活基督。(20~21。)二章是以基督作我們的榜樣、模型。這榜樣乃是我們救恩(12)的標準。五至十六節啟示,生命的話藉著運行的神作出模型,將救恩應用到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就是這樣享受基督並活基督,以祂為我們的模型。  〔二章六節的〕『有』,直譯,存於。原文意,從太初存在;含示主在已過的永遠就存在了。『形狀』這辭不是指神所是的樣子,乃是指神所是的彰顯,(來一3,)與神人位的素質和性質相合。因此彰顯祂的素質和性質。這是說到基督的神格。  主雖然與神同等,卻沒有緊持自己與神同等,祂不以此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腓二6;〕反而將神的形狀(並非神的性情)擺在一邊,並且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新約總論第十二冊,一二至一三頁。)

第二十六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  壹 我們要經歷基督並活基督,就必須認識祂作我們的榜樣,並以祂為我們的榜樣。  貳 我們的榜樣基督不僅是客觀的,也是主觀、可經歷的。  參 我們若要以基督為我們的榜樣,就需要以基督的心思為我們的心思。  肆 我們需要認識子的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