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聖經裡,所題的頭一件事例都成了原則;恩典在新約的頭一件事例,乃是神成為肉體的事例。神曾經是在那不能靠近的光中。(提前六16。)在舊約裡,祂曾出來訪問人;但祂從未在訪問時,與祂所訪問的人住在一起。…祂臨到舊約中的一些人,但祂的來臨僅是短暫的逗留。
祂的成為肉體與此不同。祂的成為肉體不只是祂到馬利亞那裡作客。反之,祂來留在馬利亞裡面,留在她肉身的腹中。馬太一章二十節說,那生在馬利亞裡面的,乃是出於聖靈。神來訪問馬利亞,並且進到她裡面又留在她裡面,作她所懷這位奇妙人位的素質;這一位是神又是人,就是一位神人。成為肉體是一件大事。神來臨到人,進到人裡面,並且留在人裡面。這就是恩典。馬利亞蒙了神恩,她在神面前得著恩典。
恩典就是神的眷臨,為要留在人裡面,生在人裡面,並且與人成為一。…馬利亞在懷人救主的事上蒙神恩,乃是新約裡頭一次題到『恩典』這辭,所以這建立了一個原則。提後四章二十二節說,『願主與你的靈同在。願恩典與你同在。』主來留在我們裡面,生在我們裡面,與我們是一,甚至成為我們;這就是恩典。…用這個定義,我們就能解釋新約中每一處題到恩典的經節。(羅馬書的結晶,三○九至三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