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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 父的家(週二)

 
按照天然的觀念,大多數基督徒都認為,約翰十四章二節所說父的家必是指父神所住的第三層天。但我們不可按照我們天然的觀念解釋聖經。我們必須用聖經解釋聖經。我們必須按照聖經並用聖經來了解聖經。『我父的家』這辭在約翰福音中用過兩次。第一次在二章十六節,在那裡清楚的指聖殿,指神在地上的居所。這殿是耶穌身體的豫表。(21。)我們已經看見,這殿在復活裡已擴大為基督的身體。我們必須全心注意這點。(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三九七至三九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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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