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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週 認識神和祂的法則(道路)(週六)

 
 〔在約壹五章二十節〕我們已經看見,我們在那位真實的裏面,也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在道理上,那位真實的與祂兒子耶穌基督可以當作兩位。但是當我們在經歷上在那位真實的裏面,並在耶穌基督裏面,祂們乃是一。為這緣故,約翰用『這』指那位真實的與祂兒子耶穌基督。
 對於不在那位真實的與耶穌基督裏面的人來說,祂們乃是兩位。但是當我們在經歷上在祂們裏面時,祂們乃是一。我們已經看見,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就是說,我們經歷在祂們裏面時,祂們乃是一。(約翰一書生命讀經,四二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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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