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十三章十一至十二節告訴我們,作贖罪祭的耶穌在城門外受苦。…基督在那裏受審判,那也是我們該在的地方。我們越出到城門外,我們就越來到耶穌被『燒成灰』的地方。這樣,我們就真能享受祂,為著血和灰而讚美祂。
十二節的城門是指耶路撒冷城的門。城表徵屬地的範圍;十三節的營是指帳幕,表徵屬人的組織。二者都表徵一件東西,就是猶太宗教,連同其屬地和屬人的兩面。…我們需要跟隨〔基督〕出到宗教的營外,忍受祂所受的凌辱。這意思是,我們正經歷祂所經歷過的受苦過程。我們這些受苦的人,要成為與祂一樣。(新約總論第十三冊,一七二至一七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