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週(週四)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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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要作神代表權柄的人,除了他自己必須認識神的權柄,並順服神的權柄之外,還有三點基本的要求是必須有的:
〔首先,〕一個作代表權柄的人必須記得,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他身上如果有權柄,乃是出於神的;他自己並不是權柄。沒有人可以立自己作權柄。你個人的意見,不能成為別人的律法;你自己的意見、看法、或主張,並沒有被接受的價值。…只有由神出來,顯在你身上的權柄,你纔可以叫弟兄姊妹服。作代表權柄的人,只應該代表神的權柄。…所有作代表權柄的人,都必須記得:他只是代表神的權柄,他自己並沒有任何的權柄。
一個人是作權柄的人,乃在於他是認識神的旨意,有神的思想,有神的意思。(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二二九至二三○頁。)
一個要作神代表權柄的人,除了他自己必須認識神的權柄,並順服神的權柄之外,還有三點基本的要求是必須有的:
〔首先,〕一個作代表權柄的人必須記得,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他身上如果有權柄,乃是出於神的;他自己並不是權柄。沒有人可以立自己作權柄。你個人的意見,不能成為別人的律法;你自己的意見、看法、或主張,並沒有被接受的價值。…只有由神出來,顯在你身上的權柄,你纔可以叫弟兄姊妹服。作代表權柄的人,只應該代表神的權柄。…所有作代表權柄的人,都必須記得:他只是代表神的權柄,他自己並沒有任何的權柄。
一個人是作權柄的人,乃在於他是認識神的旨意,有神的思想,有神的意思。(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二二九至二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