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必須學習每天藉著來到神面前而讀聖經。我們應當承認自己的罪,使我們與神之間的光景是清爽的,好叫我們能在靈裡與神有交通。然後我們該藉著禱讀來讀祂的話。每一天我們都會得著啟示;那靈也會照明這啟示,這樣我們就會得著異象。這裡有一個進展,從話進展為啟示,又從啟示進展為異象。
在以弗所一章十七節,保羅求主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當那靈照明啟示時,異象就在那裡。沒有光,即使帕子除去了,我們也無法得著異象。帕子必須除去;光必須來。不僅如此,我們也需要視力。我們若是眼瞎,即使帕子除去,也有光在這裡,我們仍然無法看見甚麼。我們需要啟示、光、藉著光而有的異象、以及視力。這樣,帕子除去了,異象在這裡,並且有光和視力。我們也藉著那靈的智慧,能以明白異象。(三一神的啟示與行動,九至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