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必須受『神是獨一無二的』這啟示所管治。聖經告訴我們神是一位。然而,因為在聖經中『神』(伊羅欣)這個字頭一次出現的時候(創一1)乃是複數的,有些人就將它繙譯成『眾神』。這真是荒謬。『眾神』的說法真是駭人聽聞。詩篇八十六篇十節說,『惟獨你是神。』這裡不是說,『惟獨你們是神。』原文的代名詞是第二人稱單數,而非第二人稱複數。…如果你參考紐伯瑞聖經(Newberry Bible),你會發現字旁有符號指明這裡的『神』是三數的。雖然如此,詩篇八十六篇十節並不是說,『你是眾神。』而是說,『惟獨你是神。』『惟獨』這辭必須控制我們的思想。『惟獨你是神(非眾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二冊,三九七至三九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