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第六週 事奉的根據—祭壇的火(週六)

 
 保羅在帖前五章十九節接著說,『不要銷滅那靈。』那靈使我們的靈火熱,(羅十二11,)並使我們的恩賜如火挑旺。(提後一6。)所以我們不該銷滅祂。
 基督徒的生活是接受那靈感動並挑旺的生活。我們必須終日有那靈的感動、挑旺,並在我們裏面的運行、活動。因此,我們不可銷滅那靈,反要挑旺裏面的熱火。『銷滅』一辭含示火。那靈在我們裏面是火熱的,我們不應當銷滅這火,而應當挑旺這火。(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一九四頁。)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