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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與耶利米哀歌結晶讀經】
第六週(週三)



 在耶利米二章十三節,耶和華說到以色列人所犯兩個基本的罪。第一個罪是離棄耶和華這活水的泉源、源頭;第二個罪是為自己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這第二個罪是不信靠神,卻信靠自己,要作一些事為著自己的享受。這兩個罪支配了全本耶利米書。
 聖經的原則乃是:神不要祂的選民接受祂自己以外的任何事物作源頭。神造人以後,將人安置在那表徵神作生命的生命樹跟前。神這樣作,指明祂要人有分於生命樹,而不是有分於別的。有分於生命樹,就是接受神作我們獨一的源頭,作我們一切的源頭。(耶利米書生命讀經,二五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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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