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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週(週六)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許多弟兄姊妹經不起神的顯現,經不起神的啟示,甚麼時候得著了一點,他們就要吹號了,一下子甚麼人都知道了。…保羅…是何等的深!我們若能把神的東西保守七年已經彀好了,但是保羅藏了十四年。〔林後十二2。〕十四年之久,神的召會不知道保羅這個經歷;十四年之久,使徒們不知道保羅這個經歷。保羅是一個有根的人!  根是主要的問題。要有保羅的工作,就得有保羅的根;要有保羅的生活,就得有保羅的生命;要有保羅外面的能力,就得有保羅裏面的經歷。今天的難處,就是在神的兒女中藏不了屬靈的東西,藏不了特別的經歷。只要有一點的經歷,就給許多人知道了。…這就是沒有根。我們要求神給我們看見保羅的經歷,帶領我們往深處去。(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冊,五四至五五頁。)

第二週(週五)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所有的深處,只能因著深處的呼喊纔能有響應。〔詩四二7。〕淺的東西,永遠摸不著深的;在外面的,也永遠摸不著裏面的。深處只能與深處響應。…別人的深處,只能與你的深處響應。…如果深處沒有東西出來,你得著的幫助就不過是浮淺的。…我們要看見深處的緊要。凡不是從深處出來的,就永遠不能達到深處。你如果不從深處得著益處,得著幫助,你就不能從深處有東西出來。因此,我們如果要在屬靈的事上幫助人,就必須從深處有東西出來。你在神面前如果不往深處去,你就沒有法子得著別人。你的發表如果不是從深處出來的,儘管你能得著別人的情感,你能得著別人的理想,你能使人流淚,你能使人快樂,你能使人一時興奮,但是,你不能摸著人的深處。是深處纔能與深處響應。(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冊,五一至五二頁。)

第二週(週四)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神的兒女可能〕認識神是全能的神,是公義的神,是滿有恩典和慈愛的神,卻不認識神是一位自隱的神。  以賽亞〔在以賽亞四十五章十五節的〕表達是非常重的。他這話不是憑空說的,也不是想像出來的;乃是他根據許多的事實所產生出來的發表。他把那些事實都看過、都研究過了,就得到一個結論:『神阿,你實在是自隱的神。』當申言者看看神所作的事,看看以色列人在神手中的遭遇,看看神百姓的經歷,就叫他不能不承認,神的確是一位自隱的神。以賽亞為甚麼會得到這一個結論?…那是因為神在以色列人中間,在以色列人身上,作了許許多多的事,但神卻把自己隱藏起來。祂一直在作事,卻一直是隱藏的。許多事都是祂作的,以色列人卻不知道作事者是誰。所以有一天以賽亞就驚歎說,『神阿,你實在是自隱的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冊,八至九頁。)

第二週(週三)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那些只知道顯揚己並炫耀肉體的聖徒,不會在生命裏長大。真正生命的長大,乃是除去己。…我們該多多禱告,但不要讓別人知道我們有多少禱告;這纔是健康的。你若天天禱告而不告訴別人,或者不讓別人知道,這表示你是健康的,並且你正在長大。然而,假定你一直告訴別人你有多少禱告,你若這樣作,不僅要失去賞賜,你也不健康,不會在生命裏長大。我們都必須承認,我們裏面有狡猾的己、詭詐的肉體。…當我們獨自在房間禱告的時候,我們常常盼望別人能聽見。照樣,我們行義,用意是要別人能看見。這樣的願望和用意是不健康的;這些指明我們不是在生命裏長大。…你的義行若在隱密中,你就能確信自己是在生命裏長大,並且是健康的。但無論何時你在義行上顯揚自己,你就不健康。這樣的顯揚大大阻撓了你在生命裏長大。(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二九一至二九二頁。)

第二週(週二)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馬太六章一節〕的『義』是指義行,如二至四節所說的施捨,五至十五節所說的禱告,及十六至十八節所說的禁食。毫無疑問,這些經節說到國度子民的義行。然而,實際上,這些經節暴露己和肉體。…當然,這些經節沒有用『己』和『肉體』二辭,然而…在這十八節中,主用了三個例證—施捨、禱告和禁食—啟示出我們是如何充滿了己和肉體。  人那尋求榮耀自己的肉體,總想在人前行善,得人稱讚。但國度子民在國度屬天的管治之下,活在倒空、謙卑的靈裏,以純潔、單一的心行事,就不可在肉體裏作甚麼,得人的稱讚;乃必須凡事行在靈裏,討他們天父的喜悅。(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二八七至二八八頁。)

第二週(週一)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在行了〔食飽五千人的〕神蹟後,主就獨自上山去禱告。  主沒有與群眾在一起留在所行神蹟的結果裏,乃是離開他們,在山上獨自在禱告中與父在一起。我們若到一個地方去,有了極大的成功,我們會立即離開,還是會留下來享受這個大的成功?我們必須看見並跟從主耶穌的榜樣。祂沒有留在所行大神蹟的結果裏。祂獨自上山去禱告。『獨自』這辭很有意義。這意思是說,祂不讓人知道祂去禱告;否則,他們會跟著祂。祂離開他們,獨自在禱告中與父在一起。我喜歡這三句話:『在山上』、『在禱告中』、『與父在一起』。我們應當從主在這裏的榜樣學,操練在山上在禱告中與祂在一起。祂望著天,意思是祂不信靠自己。祂上山去,意思是祂要在禱告中與父在一起。(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冊,七○九至七一○頁。)

第二週(綱目)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壹 我們要學習主的榜樣,獨自上山去禱告而過隱藏的生活。  貳 國度子民的原則乃是過隱藏的生活,不將自己的義行表現在人前,這些義行就如施捨、)禱告及禁食。  參 『救主以色列的神阿,你實在是自隱的神』。  肆 詩篇四十二篇七節說,『深淵就與深淵響應』。

第一週(週六)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在約翰福音裏,神國的啟示是基於三章的兩節聖經。三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五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要見神的國,就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就必須從水和靈生。水表徵我們眾人受浸所歸入之基督的死,靈表徵復活。(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五六一至五六二頁。)

第一週(週五)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基督在我們裏面的長大,就是國度的來臨。禱告說『願你的國來臨』,這雖然很好,但禱告說『主阿,願你在我裏面長大』更實際。『願你的國來臨,』可能只是一個宗教儀式上的套語。雖然這禱告被千千萬萬的基督徒複誦超過一千九百年了,國度仍然沒有來臨。主答應那個禱告不太困難,但我們要讓祂在我們裏面長大就很困難。…藉著靈裏貧窮和清心,我們就能讓主有立場在我們裏面長大;這長大就是國度真正的來臨。我們越快讓祂在我們裏面長大,就越加快國度的來臨。(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二年第二冊,六三至六四頁。)

第一週(週四)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無論不信的人多有道德,他們只有人的良心可遵照;而因著人的墮落,良心已大大受了破壞。…他們受破壞的良心不太有作用。即使不信者的良心的確起作用,那也是他們僅有的。  我們信徒不僅有受造的良心,也有得更新的良心。我們的良心,是我們靈的一部分,(羅九1,參八16,)藉著我們靈的重生得了更新。除了這得更新的良心以外,我們還有這五樣重大的東西:神聖的生命、神聖生命的律、聖靈、基督和神。因此,不信者受造的良心,和那有三一神這神聖生命內住的信徒得更新的良心,其間是無法比較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一冊,七三四至七三五頁。)

第一週(週三)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羅馬八章六節說,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二節說到生命之靈的律,十一節說到那住在我們裏面的靈。…〔在〕以弗所四章十八節有神的生命。不信的人與神的生命隔絕。接著十九節說,他們『感覺…喪盡』。希伯來八章十節說,在新約裏,神將祂的律法寫在信徒裏面;然後約壹二章二十七節說到膏油的塗抹在凡事上教導信徒;約翰十五章四至五節說到我們與主的互住;腓立比二章十三節說到神為著祂的美意,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事。…在全本新約裏,你找不到直接用『生命的感覺』一辭的經文;但以上所列的經文,都透徹的含示並說到生命的感覺。(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一冊,七二九至七三○頁。)

第一週(週二)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主〔在約翰三章三節和五節〕的話清楚的啟示,重生是進神的國惟一的入口。要進入神的國,我們必須重生。除此以外,我們再無別路可以進入神的國。神的國就是神的掌權。這是一個神聖的範圍,人必須有神的生命纔能進入。只有神的生命纔能領悟神的事物。因此,要看見或進入神的國,需要由神的生命所重生。  國度總是與生命有關。…只有人纔能有分於人的國度,因為只有人纔有人的生命。因此,若無神的生命,我們怎能有分於神的國?(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一二一至一二二頁。)

第一週(週一)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人作為受造者並無神的生命,也無分於神的國。尼哥底母雖是上流人,是好人,但他沒有神的生命,因此不明白神的事,也無分於神的國。國是個範圍,也是個生命的領域(界)。範圍是權柄的事,界是生命的事。要明白某界裏的事,就必須有某種的生命;照樣,要服某範圍內的權柄,也必須有某種的生命。  國也是個界;人的國是人的界,神的國是神的界。界是生命的事;你有那種生命,就能有分於那種界,反之亦然。你有分於人界,因為你有人的生命;你有分於神界,就必然有神的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冊,四六一至四六二頁。)

第十二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神國的入門是重生,其發展是信徒在神聖生命裏的長大。神的國在今天是召會的生活,是忠信的信徒在其中生活的,(羅十四17,)並要發展為要來的國度,作得勝聖徒在千年國裏所要承受的賞賜。(加五21,弗五5。)至終,神的國要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神永遠的國,並神永遠生命之永遠福分的永遠範圍,在新天新地裏給神所有的贖民享受,直到永遠。(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三二頁。)

第十二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雖然使徒行傳沒有告訴我們,關於國度主說了甚麼,但我們可以藉著主其他部分的話,推論祂所說的。在福音書裏,主耶穌教導門徒許多關於國度的事。…在福音書,當主說到國度時,門徒不能領會主,就是他們的『教授』,所教導他們的。因此,我信主耶穌在復活與升天之間的四十天裏,重複祂的教訓。  當主耶穌在死而復活以前對門徒講說國度的時候,祂還不在他們裏面,因為祂仍然在肉體裏。因著那時主不在門徒裏面,他們就沒有屬靈的見識來領會神的國。(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二九至三○頁。)

第十二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我們為主作那一種工,在於我們受那一種靈的引導、指引、教導並構成。保羅不是由神的靈或耶和華的靈所構成,而是由聖靈與耶穌的靈所構成。保羅是盛裝三一神的器皿,完全由聖靈(涵括了主的成為肉體和出生),與耶穌的靈(涵括了主的人性、為人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分賜生命的復活和升天)所構成。保羅乃是由這包羅萬有的靈所構成的人。因此,他出來傳講的時候,能真實的傳講耶穌基督。  這靈應當成為我們的構成,然後我們的工作就要成為這靈的彰顯。譬如,你認為以利亞可能受聖靈引導麼?他可能為耶穌這帶著人性、為人生活、死、復活和升天的成為肉體者作工麼?不,以利亞…只有神的靈與耶和華的靈。以利亞可能有能力的靈,卻沒有由耶穌的靈所構成。因這緣故,他絕不能傳講耶穌是那包羅萬有者,或將祂這樣的一位傳輸給人。(使徒行傳生命讀經,四四○頁。)

第十二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聖靈』這名稱第一次是用在主耶穌成孕的時候。乃是到了這時,為著…替基督的來臨豫備道路,並為祂豫備人體,纔用聖靈這名稱。(路一15,35,太一18,20。)…〔聖靈〕這名稱涵括主的成為肉體。因此,按首次題到的原則,聖靈與基督的成為肉體和出生有關。  在行傳十六章七節,路加從聖靈轉到耶穌的靈。耶穌這人,首先過為人的生活,然後被釘十字架並復活,又升到諸天之上,被立為主為基督。耶穌的靈所涵括的比聖靈所涵括的更多。聖靈僅僅涵括主耶穌的成為肉體和出生,但耶穌的靈涵括祂的人性、為人生活、死、復活和升天。(使徒行傳生命讀經,四三六至四三七頁。)

第十二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裏〕『祂…自己的血』這辭很不尋常。神就是神;祂不是人或受造之物。那麼,神這位創造主怎麼會有血?在成為肉體之前,神的確沒有血。然而藉著成為肉體,我們的神,創造主,那永遠者,耶和華,就與人調和。結果,祂不再僅僅是神—祂成了神人。祂這位神人確實有血,祂就是用這血買來了,得著了召會。  當基督這位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時,祂不僅作為人受死,也作為神受死。死在十字架上的,乃是從神成孕,並且帶著神而生的那一位。因為祂是神人,所以神的元素在祂裏面,神聖的元素與祂的人性調和。神就這樣將自己聯於人性,來作救主,(路二11,)為我們受死、流血。(新約總論第七冊,二○二至二○三頁。)

第十二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壹 神聖的三一乃是整本新約的架構;照樣,神聖的三一也是使徒行傳的結構;一章又一章,使徒行傳揭示出神聖三一為著執行神新約經綸而有的運行。  貳 『耶穌的靈』是神的靈特別的說法,指成為肉體之救主的靈,這位救主就是在人性裏的耶穌,經過了為人的生活和十字架上的死。  參 神的國乃是使徒行傳中使徒們傳講的主題。

第十二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升到天上;(弗四8~9,來九24;)聖經也說,祂被帶到天上,並且被神高舉。(可十六19,路二四51,腓二9。)神高舉祂以後,聖靈就澆灌在門徒身上。子升天,父高舉祂,那靈澆灌下來。三一神—父、子、靈—完全包含在〔子的〕升天和那靈的澆灌裏。三一神包含在子的死裏,三一神包含在子的復活裏,三一神也包含在子的升天和高舉裏。父、子、靈是與子的升天和那靈的澆灌調在一起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二六六至二六七頁。)  被高舉的基督接受聖靈的應許,實際上就是接受聖靈自己。基督在素質一面,為著祂在人性裏的所是,由聖靈成孕;(路一35,太一18,20;)基督在經綸一面,為著祂在人間的職事,被那靈所膏。(三16,路四18。)祂復活升天以後,仍然需要在經綸一面再次接受那靈,使祂能將自己澆灌在祂的身體上,以在地上完成祂天上的職事,成就神新約的經綸。(聖經恢復本,徒二33註1。)

第十一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所有的信徒,都應當在終極完成之靈的這個神聖奧祕的範圍裏與三一神調和,為著保守一。  所有的信徒都應當住在子裏面,使子也住在他們裏面,好叫他們多結果子,使父得著榮耀(彰顯)。(約十五4~5,8。)  所有的信徒都應當成為一;正如父在子裏面,子在父裏面,使信徒也在父和子裏面。子在信徒裏面,父在子裏面,使信徒被成全成為一。(十七21,23。)我們的一必須與三一神三者之間的一一樣。事實上,信徒的一就是三一神的一。我們在三一神裏,纔能被成全成為一。因此,真實的一乃是在三一神裏。(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一四九頁。)

第十一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帖前一章一節啟示,〕召會不僅是神的,是基督的;召會也是在神裏,在基督裏的。  〔一節〕這裏的『父』字指明生命的關係。…神是召會人的父,因為我們都已經從神而生。我們已經從神而生,現今神乃是我們的父!  假定你的父親是美國總統,你題到他的時候就可以說,『我的父親總統。』…只說『我們的總統』,指明你可能是公民。但你若說『我的父親總統』,這就指明總統是你的父親,你與他有生命的關係。同樣的原則,我們能說神是我們的父。神不再僅僅是我們的創造者,祂已成了我們的父,因為我們已經從神而生。(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五一至五二頁。)

第十一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約翰十四章主要的是啟示三一神如何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好使祂和我們,我們和祂,能在神性與人性的調和裏建造起來。這章揭示父子靈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在耶穌基督裏的信徒裏面,使這位神與信徒得以建造在一起,就是神性與人性的建造;至終這個建造成了相互的住處:神住在人裏面,人住在神裏面。這就是主在十五章四節所說之話的根據:『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這是相互的居住,因為我們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四二三頁。)

第十一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主的救贖不是為我們在天上豫備地方,主的救贖乃是為我們在神裏面豫備地方。…這個思想是在最高的水平上。主救贖了我們,將我們帶進神裏面,在神裏面為我們豫備地方。…當我們蒙了救贖、得救、重生之後,我們在那裏?我們在基督裏面,也在神裏面。連約翰一書也啟示,我們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我們裏面。(四13。)整本新約的中心思想乃是說,在我們得救重生之後,我們就在神裏面,也在基督裏面。神與基督是我們的居所。再者,我們也成了神的居所。這樣,神與我們,我們與神,乃是互為居所。主…豫備地方,使我們能進入神裏面,使主能藉著祂的救贖,將我們帶進神裏面。藉著祂的死而復活,祂已將我們帶進神裏面。讚美主,我們每個人在神裏面都有地方!(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四○五頁。)

第十一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在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約十四2。)這裏的『住處』(複數)和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的『住處』(單數)原文同。『住處』是甚麼意思?這許多住處是指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羅十二5,)這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主的身體有許多肢體,每個肢體就是一個住處。許多住處就是身體的許多肢體,這由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得到充分證明。那裏說,主與父要同愛祂的人安排住處。…我們都是神建造的住處。這建造就是基督的身體,所有的住處乃是基督身體的肢體。(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四○一頁。)

第十一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約翰十四章一節啟示了兩個非常重要的點。第一是主與神相同。人若信入神,也必信入主,因為主與神自己是相同的。事實上,主就是神自己。 一節第二個重要的點乃是:信神和信入神不同。你也許說你信神,但你是否信入神?…這章的基本思想乃是:主要幫助或教導門徒在神裏面。我們必須記住,信神是客觀的,信入神是主觀的。乃是這種主觀的信,將我們帶進神裏面。主實在是說,『你們若信入神,也當信入我。』 『入』字是很要緊的。…我們不可遺漏這字。這裏不是客觀的相信事實,乃是主觀的相信,將我們帶進神裏面。本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我們必須信入神。(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三九五、三九七頁。)

第十一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壹 約翰十四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我們必須信入神,因而進到神裏面。  貳 父的家乃是三一神—藉著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將祂自己作到信徒裏面,為要完全與他們調和,好把他們建造成為一個生機體,作祂的居所和彰顯。  參 父的家,召會,是在父神裏。  肆 我們需要看見,活在召會這父的家裏內在的意義鋷。

第十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基督能成為我們榮耀的盼望,因為祂住在我們靈裏,作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人位。照著歌羅西三章四節,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祂要顯現,在我們蒙救贖、得變化的身體上得榮耀。(羅八23,腓三21,帖後一9。)基督來的時候,我們要在祂身上得榮耀,祂也要在我們身上得榮耀。這指明內住的基督要浸透我們全人,包括我們物質的身體。這使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以致與祂榮耀的身體一模一樣。那時基督就要在我們身上得榮耀。這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面作榮耀的盼望。…歌羅西一章二十七節指明,我們將要憑以得榮的榮耀,現今正住在我們裏面。這榮耀不是一樣東西;這榮耀乃是活的人位,就是內住的基督,經過過程之三一神包羅萬有的具體化身。這位基督現今是我們裏面榮耀的種子。…至終,這種子的長大要帶進信徒得榮的『開花』。(新約總論第六冊,四三四至四三五頁。)

第十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人是神按著祂的形像造的,使人為著祂的榮耀彰顯祂。但人犯了罪,牴觸了神的聖與義,不但沒有彰顯神,反倒彰顯罪和有罪的己,因此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樣虧缺神的榮耀與彰顯,就是罪。我們罪人不僅在神聖別和公義的要求之下,也在神榮耀的要求之下。我們都干犯了神聖別的所是,和祂公義的律法,也都虧缺了神的榮耀。因此,我們都在神的定罪之下。(聖經恢復本,羅三23註1。)  〔平息處〕是出埃及二十五章十七節約櫃上的遮罪蓋所豫表的。約櫃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其中放著十條誡命的律法,藉其聖別和公義的要求,暴露並定罪前來接觸神之人的罪。但藉著約櫃的蓋,連同遮罪日灑在其上遮罪的血,罪人的整個光景就完全得著遮蓋。因此神能在這遮罪蓋上,與干犯祂公義律法的百姓相會,即使在那載著神的榮耀,並遮掩櫃蓋之基路伯的注視下,在行政上也絲毫不牴觸祂的公義。…這豫表基督作神的羔羊,除去人與神出事的罪,(約一29,)滿足了神一切聖別、公義和榮耀的要求,平息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羅三25註2。)

第十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壹 榮耀是神的一個屬性;榮耀是神的彰顯,就是輝煌的彰顯出來的神。  貳 神的榮耀與神的經綸有內在的關係。  參 神的榮耀與基督的成肉體、經人生、釘死、復活、升天、再來,以及祂是新耶路撒冷裏的燈有關。  肆 在約翰福音裏,我們能看見主耶穌的榮耀與得榮耀。  伍 子基督作為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乃是父的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