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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神國的入門是重生,其發展是信徒在神聖生命裏的長大。神的國在今天是召會的生活,是忠信的信徒在其中生活的,(羅十四17,)並要發展為要來的國度,作得勝聖徒在千年國裏所要承受的賞賜。(加五21,弗五5。)至終,神的國要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神永遠的國,並神永遠生命之永遠福分的永遠範圍,在新天新地裏給神所有的贖民享受,直到永遠。(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三二頁。)

第十二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雖然使徒行傳沒有告訴我們,關於國度主說了甚麼,但我們可以藉著主其他部分的話,推論祂所說的。在福音書裏,主耶穌教導門徒許多關於國度的事。…在福音書,當主說到國度時,門徒不能領會主,就是他們的『教授』,所教導他們的。因此,我信主耶穌在復活與升天之間的四十天裏,重複祂的教訓。  當主耶穌在死而復活以前對門徒講說國度的時候,祂還不在他們裏面,因為祂仍然在肉體裏。因著那時主不在門徒裏面,他們就沒有屬靈的見識來領會神的國。(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二九至三○頁。)

第十二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我們為主作那一種工,在於我們受那一種靈的引導、指引、教導並構成。保羅不是由神的靈或耶和華的靈所構成,而是由聖靈與耶穌的靈所構成。保羅是盛裝三一神的器皿,完全由聖靈(涵括了主的成為肉體和出生),與耶穌的靈(涵括了主的人性、為人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分賜生命的復活和升天)所構成。保羅乃是由這包羅萬有的靈所構成的人。因此,他出來傳講的時候,能真實的傳講耶穌基督。  這靈應當成為我們的構成,然後我們的工作就要成為這靈的彰顯。譬如,你認為以利亞可能受聖靈引導麼?他可能為耶穌這帶著人性、為人生活、死、復活和升天的成為肉體者作工麼?不,以利亞…只有神的靈與耶和華的靈。以利亞可能有能力的靈,卻沒有由耶穌的靈所構成。因這緣故,他絕不能傳講耶穌是那包羅萬有者,或將祂這樣的一位傳輸給人。(使徒行傳生命讀經,四四○頁。)

第十二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聖靈』這名稱第一次是用在主耶穌成孕的時候。乃是到了這時,為著…替基督的來臨豫備道路,並為祂豫備人體,纔用聖靈這名稱。(路一15,35,太一18,20。)…〔聖靈〕這名稱涵括主的成為肉體。因此,按首次題到的原則,聖靈與基督的成為肉體和出生有關。  在行傳十六章七節,路加從聖靈轉到耶穌的靈。耶穌這人,首先過為人的生活,然後被釘十字架並復活,又升到諸天之上,被立為主為基督。耶穌的靈所涵括的比聖靈所涵括的更多。聖靈僅僅涵括主耶穌的成為肉體和出生,但耶穌的靈涵括祂的人性、為人生活、死、復活和升天。(使徒行傳生命讀經,四三六至四三七頁。)

第十二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裏〕『祂…自己的血』這辭很不尋常。神就是神;祂不是人或受造之物。那麼,神這位創造主怎麼會有血?在成為肉體之前,神的確沒有血。然而藉著成為肉體,我們的神,創造主,那永遠者,耶和華,就與人調和。結果,祂不再僅僅是神—祂成了神人。祂這位神人確實有血,祂就是用這血買來了,得著了召會。  當基督這位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時,祂不僅作為人受死,也作為神受死。死在十字架上的,乃是從神成孕,並且帶著神而生的那一位。因為祂是神人,所以神的元素在祂裏面,神聖的元素與祂的人性調和。神就這樣將自己聯於人性,來作救主,(路二11,)為我們受死、流血。(新約總論第七冊,二○二至二○三頁。)

第十二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壹 神聖的三一乃是整本新約的架構;照樣,神聖的三一也是使徒行傳的結構;一章又一章,使徒行傳揭示出神聖三一為著執行神新約經綸而有的運行。  貳 『耶穌的靈』是神的靈特別的說法,指成為肉體之救主的靈,這位救主就是在人性裏的耶穌,經過了為人的生活和十字架上的死。  參 神的國乃是使徒行傳中使徒們傳講的主題。

第十二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升到天上;(弗四8~9,來九24;)聖經也說,祂被帶到天上,並且被神高舉。(可十六19,路二四51,腓二9。)神高舉祂以後,聖靈就澆灌在門徒身上。子升天,父高舉祂,那靈澆灌下來。三一神—父、子、靈—完全包含在〔子的〕升天和那靈的澆灌裏。三一神包含在子的死裏,三一神包含在子的復活裏,三一神也包含在子的升天和高舉裏。父、子、靈是與子的升天和那靈的澆灌調在一起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二六六至二六七頁。)  被高舉的基督接受聖靈的應許,實際上就是接受聖靈自己。基督在素質一面,為著祂在人性裏的所是,由聖靈成孕;(路一35,太一18,20;)基督在經綸一面,為著祂在人間的職事,被那靈所膏。(三16,路四18。)祂復活升天以後,仍然需要在經綸一面再次接受那靈,使祂能將自己澆灌在祂的身體上,以在地上完成祂天上的職事,成就神新約的經綸。(聖經恢復本,徒二33註1。)

第十一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所有的信徒,都應當在終極完成之靈的這個神聖奧祕的範圍裏與三一神調和,為著保守一。  所有的信徒都應當住在子裏面,使子也住在他們裏面,好叫他們多結果子,使父得著榮耀(彰顯)。(約十五4~5,8。)  所有的信徒都應當成為一;正如父在子裏面,子在父裏面,使信徒也在父和子裏面。子在信徒裏面,父在子裏面,使信徒被成全成為一。(十七21,23。)我們的一必須與三一神三者之間的一一樣。事實上,信徒的一就是三一神的一。我們在三一神裏,纔能被成全成為一。因此,真實的一乃是在三一神裏。(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一四九頁。)

第十一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帖前一章一節啟示,〕召會不僅是神的,是基督的;召會也是在神裏,在基督裏的。  〔一節〕這裏的『父』字指明生命的關係。…神是召會人的父,因為我們都已經從神而生。我們已經從神而生,現今神乃是我們的父!  假定你的父親是美國總統,你題到他的時候就可以說,『我的父親總統。』…只說『我們的總統』,指明你可能是公民。但你若說『我的父親總統』,這就指明總統是你的父親,你與他有生命的關係。同樣的原則,我們能說神是我們的父。神不再僅僅是我們的創造者,祂已成了我們的父,因為我們已經從神而生。(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五一至五二頁。)

第十一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約翰十四章主要的是啟示三一神如何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好使祂和我們,我們和祂,能在神性與人性的調和裏建造起來。這章揭示父子靈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在耶穌基督裏的信徒裏面,使這位神與信徒得以建造在一起,就是神性與人性的建造;至終這個建造成了相互的住處:神住在人裏面,人住在神裏面。這就是主在十五章四節所說之話的根據:『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這是相互的居住,因為我們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四二三頁。)

第十一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主的救贖不是為我們在天上豫備地方,主的救贖乃是為我們在神裏面豫備地方。…這個思想是在最高的水平上。主救贖了我們,將我們帶進神裏面,在神裏面為我們豫備地方。…當我們蒙了救贖、得救、重生之後,我們在那裏?我們在基督裏面,也在神裏面。連約翰一書也啟示,我們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我們裏面。(四13。)整本新約的中心思想乃是說,在我們得救重生之後,我們就在神裏面,也在基督裏面。神與基督是我們的居所。再者,我們也成了神的居所。這樣,神與我們,我們與神,乃是互為居所。主…豫備地方,使我們能進入神裏面,使主能藉著祂的救贖,將我們帶進神裏面。藉著祂的死而復活,祂已將我們帶進神裏面。讚美主,我們每個人在神裏面都有地方!(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四○五頁。)

第十一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在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約十四2。)這裏的『住處』(複數)和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的『住處』(單數)原文同。『住處』是甚麼意思?這許多住處是指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羅十二5,)這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主的身體有許多肢體,每個肢體就是一個住處。許多住處就是身體的許多肢體,這由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得到充分證明。那裏說,主與父要同愛祂的人安排住處。…我們都是神建造的住處。這建造就是基督的身體,所有的住處乃是基督身體的肢體。(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四○一頁。)

第十一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約翰十四章一節啟示了兩個非常重要的點。第一是主與神相同。人若信入神,也必信入主,因為主與神自己是相同的。事實上,主就是神自己。 一節第二個重要的點乃是:信神和信入神不同。你也許說你信神,但你是否信入神?…這章的基本思想乃是:主要幫助或教導門徒在神裏面。我們必須記住,信神是客觀的,信入神是主觀的。乃是這種主觀的信,將我們帶進神裏面。主實在是說,『你們若信入神,也當信入我。』 『入』字是很要緊的。…我們不可遺漏這字。這裏不是客觀的相信事實,乃是主觀的相信,將我們帶進神裏面。本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我們必須信入神。(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三九五、三九七頁。)

第十一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壹 約翰十四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我們必須信入神,因而進到神裏面。  貳 父的家乃是三一神—藉著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將祂自己作到信徒裏面,為要完全與他們調和,好把他們建造成為一個生機體,作祂的居所和彰顯。  參 父的家,召會,是在父神裏。  肆 我們需要看見,活在召會這父的家裏內在的意義鋷。

第十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基督能成為我們榮耀的盼望,因為祂住在我們靈裏,作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人位。照著歌羅西三章四節,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祂要顯現,在我們蒙救贖、得變化的身體上得榮耀。(羅八23,腓三21,帖後一9。)基督來的時候,我們要在祂身上得榮耀,祂也要在我們身上得榮耀。這指明內住的基督要浸透我們全人,包括我們物質的身體。這使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以致與祂榮耀的身體一模一樣。那時基督就要在我們身上得榮耀。這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面作榮耀的盼望。…歌羅西一章二十七節指明,我們將要憑以得榮的榮耀,現今正住在我們裏面。這榮耀不是一樣東西;這榮耀乃是活的人位,就是內住的基督,經過過程之三一神包羅萬有的具體化身。這位基督現今是我們裏面榮耀的種子。…至終,這種子的長大要帶進信徒得榮的『開花』。(新約總論第六冊,四三四至四三五頁。)

第十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人是神按著祂的形像造的,使人為著祂的榮耀彰顯祂。但人犯了罪,牴觸了神的聖與義,不但沒有彰顯神,反倒彰顯罪和有罪的己,因此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樣虧缺神的榮耀與彰顯,就是罪。我們罪人不僅在神聖別和公義的要求之下,也在神榮耀的要求之下。我們都干犯了神聖別的所是,和祂公義的律法,也都虧缺了神的榮耀。因此,我們都在神的定罪之下。(聖經恢復本,羅三23註1。)  〔平息處〕是出埃及二十五章十七節約櫃上的遮罪蓋所豫表的。約櫃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其中放著十條誡命的律法,藉其聖別和公義的要求,暴露並定罪前來接觸神之人的罪。但藉著約櫃的蓋,連同遮罪日灑在其上遮罪的血,罪人的整個光景就完全得著遮蓋。因此神能在這遮罪蓋上,與干犯祂公義律法的百姓相會,即使在那載著神的榮耀,並遮掩櫃蓋之基路伯的注視下,在行政上也絲毫不牴觸祂的公義。…這豫表基督作神的羔羊,除去人與神出事的罪,(約一29,)滿足了神一切聖別、公義和榮耀的要求,平息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羅三25註2。)

第十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壹 榮耀是神的一個屬性;榮耀是神的彰顯,就是輝煌的彰顯出來的神。  貳 神的榮耀與神的經綸有內在的關係。  參 神的榮耀與基督的成肉體、經人生、釘死、復活、升天、再來,以及祂是新耶路撒冷裏的燈有關。  肆 在約翰福音裏,我們能看見主耶穌的榮耀與得榮耀。  伍 子基督作為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乃是父的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