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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裏〕『祂…自己的血』這辭很不尋常。神就是神;祂不是人或受造之物。那麼,神這位創造主怎麼會有血?在成為肉體之前,神的確沒有血。然而藉著成為肉體,我們的神,創造主,那永遠者,耶和華,就與人調和。結果,祂不再僅僅是神—祂成了神人。祂這位神人確實有血,祂就是用這血買來了,得著了召會。
 當基督這位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時,祂不僅作為人受死,也作為神受死。死在十字架上的,乃是從神成孕,並且帶著神而生的那一位。因為祂是神人,所以神的元素在祂裏面,神聖的元素與祂的人性調和。神就這樣將自己聯於人性,來作救主,(路二11,)為我們受死、流血。(新約總論第七冊,二○二至二○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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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