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週(週二)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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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六章一節〕的『義』是指義行,如二至四節所說的施捨,五至十五節所說的禱告,及十六至十八節所說的禁食。毫無疑問,這些經節說到國度子民的義行。然而,實際上,這些經節暴露己和肉體。…當然,這些經節沒有用『己』和『肉體』二辭,然而…在這十八節中,主用了三個例證—施捨、禱告和禁食—啟示出我們是如何充滿了己和肉體。
人那尋求榮耀自己的肉體,總想在人前行善,得人稱讚。但國度子民在國度屬天的管治之下,活在倒空、謙卑的靈裏,以純潔、單一的心行事,就不可在肉體裏作甚麼,得人的稱讚;乃必須凡事行在靈裏,討他們天父的喜悅。(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二八七至二八八頁。)
〔馬太六章一節〕的『義』是指義行,如二至四節所說的施捨,五至十五節所說的禱告,及十六至十八節所說的禁食。毫無疑問,這些經節說到國度子民的義行。然而,實際上,這些經節暴露己和肉體。…當然,這些經節沒有用『己』和『肉體』二辭,然而…在這十八節中,主用了三個例證—施捨、禱告和禁食—啟示出我們是如何充滿了己和肉體。
人那尋求榮耀自己的肉體,總想在人前行善,得人稱讚。但國度子民在國度屬天的管治之下,活在倒空、謙卑的靈裏,以純潔、單一的心行事,就不可在肉體裏作甚麼,得人的稱讚;乃必須凡事行在靈裏,討他們天父的喜悅。(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二八七至二八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