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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週(週四)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被得罪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不要隨便的說,『在召會生活中,我被得罪了。長老和別的帶頭弟兄把我得罪了。』雖然別人可能得罪你,但頭一個受害者卻是你。一面來說,我定罪所有得罪人的事;但另一面我必須說,你沒有理由被得罪。我們若不在自己裏面,就不會被得罪。倘若我運用否認己的鑰匙來關鎖己,我就不可能被得罪。…由於己的門敞開,撒但就出來,我們就被得罪了。
 不要以為召會錯了,就不再是召會。比方,當你的小孩犯了錯,他還是你的小孩。不管召會是對是錯,仍是召會。在召會中,雖然你會被某事或某人得罪,但不要為自己找任何藉口,否則這將阻撓召會的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八七至八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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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