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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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的中心,乃是內裏生命的律。〔耶三一33,參羅八2。〕…這律法不是外面的律法,乃是裏面的律法。就其素質說,這律指神聖的生命,而神聖的生命一點不差就是賜生命的靈,包羅萬有的基督,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神;這三者乃是一。賜生命的靈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實際和實化,而包羅萬有的基督是終極完成之神的具體化身。因此,這內裏的律,一直留在我們裏面,題醒我們,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靈、子、父—一直與我們同在。…這律是神聖的生命,而神聖的生命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這是新約的中心、內容和實際。(耶利米書生命讀經,二二二至二二三頁。)
新約的中心,乃是內裏生命的律。〔耶三一33,參羅八2。〕…這律法不是外面的律法,乃是裏面的律法。就其素質說,這律指神聖的生命,而神聖的生命一點不差就是賜生命的靈,包羅萬有的基督,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神;這三者乃是一。賜生命的靈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實際和實化,而包羅萬有的基督是終極完成之神的具體化身。因此,這內裏的律,一直留在我們裏面,題醒我們,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靈、子、父—一直與我們同在。…這律是神聖的生命,而神聖的生命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這是新約的中心、內容和實際。(耶利米書生命讀經,二二二至二二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