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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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靈乃是書寫的靈,我們是基督的信。〔林後三3。〕那靈是墨,為將基督寫到我們裏面。那靈作神聖的墨,乃是活神的靈。我們應當一直有一些活的東西在我們裏面,以證明基督正寫在我們裏面之人的每一部分裏。我們若在那靈的書寫之下,就會深覺裏面是活的。基督正以屬靈的墨,就是活神的靈,寫在我們裏面。這使我們成為基督的信。我們都應當是基督這樣的活信,使別人在我們裏面能讀到並認識基督。我們是在活神之靈的書寫之下,祂正把基督寫在我們裏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冊,五一七頁。)
那靈乃是書寫的靈,我們是基督的信。〔林後三3。〕那靈是墨,為將基督寫到我們裏面。那靈作神聖的墨,乃是活神的靈。我們應當一直有一些活的東西在我們裏面,以證明基督正寫在我們裏面之人的每一部分裏。我們若在那靈的書寫之下,就會深覺裏面是活的。基督正以屬靈的墨,就是活神的靈,寫在我們裏面。這使我們成為基督的信。我們都應當是基督這樣的活信,使別人在我們裏面能讀到並認識基督。我們是在活神之靈的書寫之下,祂正把基督寫在我們裏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冊,五一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