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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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後四章四至七節表明,我們可以經歷並享受基督作為神的像並作為寶貝。神的像是指基督作我們外面的彰顯,而寶貝是指基督作我們裏面的內容。外在一面,我們應該有基督作神的像;內在一面,我們應該有基督作寶貝。我們需要進入對這位基督豐富且完滿的享受裏。(新約總論第十冊,二三○頁。)
林後四章四至七節表明,我們可以經歷並享受基督作為神的像並作為寶貝。神的像是指基督作我們外面的彰顯,而寶貝是指基督作我們裏面的內容。外在一面,我們應該有基督作神的像;內在一面,我們應該有基督作寶貝。我們需要進入對這位基督豐富且完滿的享受裏。(新約總論第十冊,二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