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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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基督是神忠信的見證人,是神的見證和彰顯;祂把神彰顯出來,那就是祂的見證。
貳 耶穌的見證乃是七個金燈臺—性質是金的(神聖的),照耀在黑暗裏,並且彼此相同。
參 耶穌的見證乃是在殿裏事奉神的大批群眾,就是全體蒙神救贖的人,他們被提到諸天之上,享受神的看顧和羔羊的牧養,得著諸天界裏並基督裏一切屬靈的福分,那是我們今天就能享受的。
壹 基督是神忠信的見證人,是神的見證和彰顯;祂把神彰顯出來,那就是祂的見證。
貳 耶穌的見證乃是七個金燈臺—性質是金的(神聖的),照耀在黑暗裏,並且彼此相同。
參 耶穌的見證乃是在殿裏事奉神的大批群眾,就是全體蒙神救贖的人,他們被提到諸天之上,享受神的看顧和羔羊的牧養,得著諸天界裏並基督裏一切屬靈的福分,那是我們今天就能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