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週(週二)
【信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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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說到信徒是神的兒女、神的兒子、和神的後嗣。作神的兒女,是我們與神初步或基本的關係。我們可能只是兒女,沒有長大成為兒子;或者我們只是兒子,沒有後嗣的資格。因此,我們需要長大,好成為神的兒子。然後我們還需要進一步長大達到成熟,好成為神的後嗣。作為後嗣,我們就可承受神聖的產業。(新約總論第五冊,二四頁。)
新約說到信徒是神的兒女、神的兒子、和神的後嗣。作神的兒女,是我們與神初步或基本的關係。我們可能只是兒女,沒有長大成為兒子;或者我們只是兒子,沒有後嗣的資格。因此,我們需要長大,好成為神的兒子。然後我們還需要進一步長大達到成熟,好成為神的後嗣。作為後嗣,我們就可承受神聖的產業。(新約總論第五冊,二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