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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哥林多前書中基督的身體(週六)

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那靈是我們靈浸的範圍和元素,在這樣一位靈裡,我們眾人浸成一個生機的實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所以不論我們的種族、國籍、社會地位如何,我們眾人都應當是這一個身體。基督是這身體的生命和構成成分,而那靈乃是基督的實際;我們眾人是在這一位靈裡受浸,成了這一個活的身體,以彰顯基督。
(更正:本日信息MP3應與週五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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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