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說到神的旨意,就必須追根到神的心意。以弗所一章五至十二節…論到神的旨意…說,神在永遠裡就有一個計畫,這計畫是按著祂意願所喜悅的。…神為著要得著祂心中所喜愛的,就在祂自己裡面有了一個計畫,並且定意要完成祂這個計畫,以達到祂的目的。這個定意,就是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既是神的心意,那麼神的心意又是甚麼?這個答案就是神人調和。神要與人調和,這就是神的心意,也就是神的旨意。…神在永遠裡,照著祂心意而有的計畫,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人與祂調和。所以神…只有這一個旨意,就是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裡面,來與人調和。祂的創造,祂的救贖,祂的管教,以及祂所作的一切,都是為著這件事。這是神在宇宙中惟一的心意,也是新約裡面神一切工作的惟一目的,和基本原則。所以我們要看一件事是否神的旨意,就要看在這件事上有沒有神人調和。若沒有神人調和,就無論那件事在人看來是多麼良善,多可稱許,還不是神的旨意。
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就是這個原則最完滿的表現。主說,『我來了,…是要實行你的旨意。』〔來十7,9。〕主又說,『我不尋求自己的意思,只尋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主〕在地上整個的生活,…就是神的旨意。但在十四章十節,主又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這就是說,主在地上說話行事,一切的生活都不是從祂自己作的,乃是住在祂裡面的父調著祂來作的。我們把這三處聖經連貫起來,馬上就看見,主在地上遵行神旨意的生活,也就是神人調和的生活。(生命的經歷上冊,一八八至一九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