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繼續來看,我們要將生命供應給人,所必須作的事。第三,〕我們將自己再次奉獻給主,並與主徹底辦過交涉之後,就能在祂面前拿起負擔。我們不需要特別為一個負擔禱告;我們所拿起的負擔就會是主的負擔。…我們也許拿起負擔在聚會中服事招待,但招待這事本身並不是我們的負擔。相反的,我們的負擔是藉著招待而顧到人。這樣拿起負擔會有很大的不同。我們若是被主徹底對付後來作招待服事,那麼每當我們作招待時,我們都會將生命供應給人;會有一道生命的流從我們流到別人的靈裡。聖靈總是尊重這樣的服事。
所有的弟兄姊妹都需要拿起這樣的負擔。…沒有人能指派我們這樣來服事。我們都必須到主面前,就是到身體的頭面前,徹底的與祂辦交涉,並拿起負擔。…許多需要都被置之不理,許多有用的人也被閒置。有用的人必須應付這些需要。我和領頭弟兄都不能說,『姊妹,請你作這事。』那永遠不管用。相反的,我們都必須到主面前,徹底的與祂辦交涉,並打開我們屬靈的眼睛,好看見需要。這樣,因著我們沒有野心,甚至願意犧牲自己的一生,我們所拿起的負擔就是主的旨意。甚至付上我們生命的代價也是值得。…我們都必須拿起負擔照顧人。沒有其他的路能完成主的願望。(為著召會的建造正常結果子和牧養的路,一二至一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