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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週 藉著基督在成肉體時期裡的職事而有的救贖(週三)







按照馬太一章和路加一章,主耶穌乃是從聖靈成孕。以後,為著祂的職事,祂為降在祂身上的聖靈所膏。(路三22。)
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受死時,在素質一面神就在祂裡面。所以,為我們的罪受死的那一位乃是神人。但在某個時刻,當公義的神審判這位神人時,在經綸一面神離開了祂。神棄絕基督乃是經綸的事,與執行神的審判有關。
因為主耶穌從聖靈成孕,從神生且生來就有神,所以祂有聖靈作祂神聖所是的內在素質。因此,神不可能在素質一面離開祂,棄絕祂。但是,當那曾降在祂身上,作經綸能力以完成祂職事的靈離開祂時,祂就在經綸一面為神所棄絕。但神的素質仍留在祂裡面。所以,祂乃是神人在十字架上受死,並且祂在那裡為救贖我們所流的血,…是神人的血。所以,神藉以將召會買來的這血,乃是神自己的血。〔徒二十28。〕(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五四三至五四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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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