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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二)(週四)







以弗所六章的話〔主要〕是為著殺死。…〔這話乃〕是劍,劍…會殺死人。但這把劍並不是殺你—乃是擊殺仇敵和你裡面一切消極的東西。我們若要與諸天界裡執政的、掌權的爭戰,就先要殺死我們裡面所有的『臭蟲』。…最需要殺死的『臭蟲』乃是我們的意見。…我們若要作婦人裡面較剛強的部分,藉著禱告與仇敵爭戰,就必須丟棄一切的意見而取用神的話。換句話說,藉著禱讀取用神話語的路,就是殺死我們的意見。(啟示錄生命讀經,六○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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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