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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三)(週六)







至終,耶穌的見證將是新耶路撒冷。(啟二一1~二二5。)開頭的時候是燈臺,歷經以後的大批群眾、男孩子、初熟的果子、晚期的得勝者、新婦、眾軍,最後所有得救的人要成為新耶路撒冷;那是所有蒙神救贖之人一個活的組合,也是神子民建造的終極完成。在永世裡,新耶路撒冷要在羔羊裡,帶著聖靈的流,彰顯神直到永遠。我們讀到二十一、二十二章的時候,將會看見這終極完成的清楚圖畫。(啟示錄生命讀經,四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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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