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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週 神命定為著神行動的路—禱告、那靈與話(週二)







在新約裡,只有這獨一的方式,由禱告、那靈、與話這三個實質所構成。…你藉著禱告所作的,為得那靈所作的,為接受主話所作的,沒有人會有異議。
比方一位弟兄題議,我們該用某種樂器傳福音。有些人會覺得很好,有些人會覺得不好。然而,沒有人會對禱告、那靈、接受話、並傳揚話有不同的意見。這是人盡皆知獨一的方式,因為這是…神在聖經裡發明並命定的方式。在我們一切的實行上,我們都需要接受這原則。要盡可能一直藉著主的話限制、約束你的實行。主的話所沒有說的,最好不要接受。藉著禱告、那靈、與話以外的方式傳福音,會引起一些不同的想法。
人採取別的方式,是因為他們不願花那麼多時間在主的話上。…採取別的方式,乃是為著走捷徑。…真實的方式,正確的方式,最有益的方式,乃是〔按照神命定的原則〕獨一的方式。…捷徑總會有些副作用。惟有正確的方式絕不會有任何副作用。…因此,我們不該用禱告、話、與那靈以外的事物,來經營福音或召會生活。不然,我們該豫備好會有一些像異議這樣的副作用,這會破壞真正的同心合意。(長老訓練第七冊,二四至二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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