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羅在羅馬一章一節說,他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福音的』。他接著又說,神的福音乃是論到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3。)…神的福音乃是兒子名分的福音。這福音的目標,是要將罪人變化成為神的兒子,好形成基督的身體。
我們正藉著復活的過程,逐漸標出為神的兒子;這個過程包含了許多的步驟。這些步驟包括聖別、變化、模成以及得榮;這得榮也就是顯出。今天人也許不曉得我們是基督徒。但是到了我們得榮的日子,人就不必問我們是不是基督徒,因為我們要顯出為神的兒子。那個顯出將是藉復活而標出之過程的完成。
我們都需要在神兒子的福音上事奉神。在福音上事奉神,不僅是在救贖、稱義、赦罪的事上事奉神,更是在兒子名分的事上事奉祂。地方召會裡一切的事奉,都該是在兒子名分之福音上的事奉。照著這福音,在肉體裡的罪人能彀變化成為在那靈裡神的眾子。這是何等的喜信!(羅馬書生命讀經,六六八、六八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