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本聖經幾乎都說到喫喝享受神。神把人造好了以後,並沒有給人許多誡命和規條,要人遵守。神乃是把人擺在生命樹前,(創二9,)叫人能享受生命樹上的果子。這生命樹乃是表徵神自己。人被造之後,神給人的第一個觀念,就是要人喫喝享受神自己。
在出埃及記裡,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喫了豫表基督的逾越節羊羔,(十二21~28,)使他們有力量從埃及走出去。在曠野裡,…神…從天上降下嗎哪,作他們天天的供應。(十六4,14~15,35。)他們乾渴了,神就把磐石裂開,流出活水給他們喝。(十七6。)到了新約,主耶穌來了,祂也是講喫喝。主耶穌說祂就是生命的糧,喫祂的人,也要因祂活著。(約六35,51,57下。)主耶穌又說祂是活水的泉源,凡喝這水的就永遠不渴。(四14。)到了啟示錄,主耶穌說,得勝的,必得喫神樂園中的果子並那隱藏的嗎哪。(二7,17。)一直到了聖經的末了,那靈和新婦還是在呼召,要口渴的罪人也來取生命的水喝,以得滿足。(二二17。)(神的經綸與分賜,二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