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前〕一章二節給我們看見,神基於祂的經綸,把基督賜給我們作我們的分。…我們只要呼求祂的名,就可以享受基督作我們獨一的分。…照著九節,神已經召我們進入了祂兒子耶穌基督的交通。這就是說,神已經召我們享受並有分於基督這人位作我們的分。神已經召我們進入了對這人位的享受,所以現在我們該是呼求祂名的人。在二節保羅說到蒙召的聖徒,九節乃是重複用到呼召這辭。我們這些蒙召的聖徒,〔2,〕乃是為信實的神所召,〔9,〕進入了祂兒子的交通和享受中。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就享受那是他們的,又是我們的一位。
在六章十七節保羅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節裡的『聯合』是一章九節『交通』的同義辭。交通與聯合是指同一件事。…在經歷上享受主的路,乃是藉著在我們靈裡享受祂作那靈。今天基督是那賜生命的靈,我們有重生之人的靈。我們與祂聯合,就與祂成為一靈。每當我們與主成為一靈,我們就在基督的交通裡。(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一一一至一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