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第六週 得勝者的勝利(週一)

 
不只基督自己是星,〔參民二四17,〕祂的跟從者也是,他們是在眾召會中發光的人。在使徒行傳與書信裡,帶頭的人被稱作長老,但在聖經末一卷裡他們乃是星。現在不是頭銜或地位的問題,乃是發不發光的問題。所有在地方召會中領頭的人必須是發光的星。
是一顆星,究竟是甚麼意思?但以理十二章三節答覆了這個問題:『通達人必發光,如同穹蒼的光輝;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眾星乃是那些在黑暗中照亮,並使人從錯誤的路轉到正路上去的人。現今的召會時代乃是黑夜的時期;因此我們需要星發光照耀。在地方召會中,所有領頭的人都不該自居地位。他們不該說,『我是長老,你們必須承認我。』如果他們這樣說,他們就是在黑暗裡。我們需要發光的弟兄姊妹;我們需要發光的星。乃是藉著在今日黑暗中發光,纔叫人能接受引導,從錯誤的路轉到正路上。任何一件錯誤的事都是不義;任何一件對的事都是義。那使多人歸義的,纔是發光的星,直到永永遠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年第一冊,三八四至三八五頁。)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