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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週 生命的職事(週二)

 
死的經歷引我們進入復活的經歷。復活就是那叫死人復活的神。十字架的工作了結我們的己,使我們在復活裡經歷神。十字架的經歷總是帶進對復活之神的享受。這樣的經歷產生並形成職事。(林後一4~6。)這在四章七至十二節有進一步的描述。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快結束時說到復活;現今在哥林多後書開頭,他把信徒再帶回到復活這件事上。…這與職事有關。職事不是我們作甚麼的問題,乃是我們生活的問題。本卷書信所啟示的職事和生活,都是出於復活的生命。(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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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