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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週 生命的職事(週三)

 
〔約壹五章十五節的〕這個知道乃是基於我們得著神聖的生命以後,我們住在主裡面,以及在祂名裡向神禱告中與祂是一的事實。(約十五7,16,十六23~24。)基於我們已藉著神聖的出生得著神聖的生命這事實,我們可以住在主裡面,並在禱告中與祂是一。因為我們在禱告中與主是一,所以我們是在祂的名裡禱告。藉此我們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我們不是在自己裡面,照著自己的心思求,乃是在主裡面,照著神的旨意求。所以,我們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約翰一書生命讀經,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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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