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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週 召會作耶穌之見證的八方面(週一)

 
啟示錄這卷書啟示召會作耶穌見證的八方面。第一方面在一至三章,是七個金燈臺。燈臺本身有三個主要的意義。第一,燈臺在黑夜裡照耀。第二,燈臺是金的。在豫表上,金表徵神聖的性情。…第三,金燈臺的照耀是要使人看見人子基督行走在金燈臺中間。…今天耶穌是在眾地方召會裡行走、行事、行動、生活、作工並拯救人。(耶穌的見證,一一五至一一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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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