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亞伯拉罕發現,要相信神關於地的應許很難,神就不得不與他立約。…在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神吩咐他取一隻母牛,一隻母山羊,一隻公綿羊,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創十五9。)三隻牲畜,每隻都是三歲,剖開分為兩半;但兩隻鳥沒有剖開,要使牠們活著。神乃是藉著這些與亞伯拉罕立約,含示亞伯拉罕要這樣纔能完成神永遠的定旨。
我們需要看見三隻牲畜和兩隻鳥的意義。在豫表上,人獻給神的一切東西都是基督的豫表。根據這原則,這五樣東西無疑也都是基督的豫表。基督首先是被釘死的基督,被剖開的基督,其次是復活的基督,活著的基督。我們若看見這點,就會明白那三隻被剖被殺的牲畜,乃是豫表釘死的基督。釘死的基督就是成為肉體,在祂的人性裡活在地上的那一位。約翰一章說,話就是神,話成了肉體,(14,)然後說到這一位是神的羔羊。(29。)神的羔羊是神的話成為肉體的那一位。所以在創世記十五章,那三隻牲畜應當表徵在祂的人性裡為我們釘死的基督。(創世記生命讀經,七三四至七三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