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性裡的基督,在祂的復活裡由神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羅八29下。)…基督在已過的永遠裡,在祂的榮耀中,乃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祂既是神的兒子,為甚麼祂還需要由神而生?這是因為神需要一個長子。
基督在已過的永遠裡是神的兒子,但祂成了肉體。(14。)祂的肉體是屬人的,不是神聖的。這屬人的部分當然與神聖的兒子名分無關。祂屬人的部分必須由神所生。為此,我發明了一個新的辭—『子化』。基督的人性必須在祂的復活裡子化。在祂的復活裡,祂將祂的人性帶進神性裡,使這人性成為神聖的。在人性裡的基督,在祂的復活裡被子化,由神所生。
基督所有的信徒,都是由父神藉著基督的復活所重生。(彼前一3。)在祂的復活裡,我們都由神所生,成為祂的許多兒子。神的長子和神成千成萬的眾子都在同一個時間,在一次『生產』裡出生。(基督徒的生活,九九至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