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的確有一個負擔,要專一的來看聖經中惟一的、最高的、最深的、最奧祕的、最榮耀的一個題目,就是神對人最高的目的。…聖經是一本講神的書,尤其是講到神和人的關係。在這個神和人的關係裡,我們可以看見神有一個心願和一個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作成人,也把人作成神,使神與人二者完全相同。神是神,然而祂卻把祂自己作成人,在人性裡,在人的生命中和人一樣一式,過人的生活。…人是人,但神卻願意把人作成和祂一樣,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同類、同樣;只是我們這些人不能有神的身位。這樣,祂的屬性就變成我們人的美德,祂的榮形就在我們身上顯活出來。神與人在宇宙間至終就成了一對配偶。(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裡的分賜、變化、並建造,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