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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週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週二)

 
 當神在十字架上審判耶穌時,祂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使耶穌那時在神的眼中,成為惟一的罪人。(太二七45~46…。)基督的死不僅僅是被人殺害,(徒七52,)也不是殉道,乃是神按著祂的律法,親自執行的。因此,祂作罪人的代替,完成了代替的死,(彼前三18,)這死照著神的律法是合法的,並且是神照著律法所承認並稱許的。(聖經恢復本,賽五三6註2。)
 祂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擔當我們的罪,就是義的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為公義的神按祂的公義所審判,好除去我們罪的攔阻,引我們到神面前。這是要救贖我們脫離罪,歸向神,脫離我們不義的品行,歸向公義的神。(彼前三18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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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