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至少有三個事例說到人喫神的話。頭一個是耶利米,他說,『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喫了。』(耶十五16上。)喫東西不僅是接受,還是吸收。吸收是把東西接受到你裏面來,消化它,使它成為你的一部分。人喫神的話的第二個事例是記在以西結書,那裏說到申言者以西結喫神的話。(三1~3。)然後在啟示錄十章,我們讀到使徒約翰也喫神的話。
耶利米說,『你的言語成了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十五16下。) 這是一種的享受。…神的話是一種享受;我們把它喫到裏面,吸收到裏面,這話就成了我們的歡喜和快樂。大衛說,『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一一九103。)神的話的確是一種享受,在我們口中比蜜更甜。(禱讀神的話,一○、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