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羅是以基督為生命,憑基督活著。這活在他裏面作生命的基督,帶有生命的律,也就是生命的律,(羅八2,)管治他,規律他,使他對基督是正當的,合法的,正直的,適當的,所以是在一個更高更好的律法之內,服於這生命的律法。(聖經恢復本,林前九21註2。)
〔腓立比三章十六節的行字,〕希臘文,stoicheo,史托依奇歐,意按次序而行,由steicho,史泰依叩,引伸而來,意以規則的行列排隊,以軍隊的行伍前進,使步伐一致,合乎德行與敬虔…。本辭與十七至十八節的『行』不同,該辭意生活、為人、行事、行為…。使徒用本辭囑咐我們,無論到了甚麼地步,達到甚麼光景,都當按著那同一的規則,在同一的路線,同一的路徑上,以同一的步伐行動,並規律我們的生活。我們屬靈的生活,無論到了甚麼光景,都必須按著那同一規則,在同一路徑中行動,像使徒一樣,就是向著標竿追求基督,使我們能最完滿的贏得祂,作為神召我們向上去得的獎賞。(腓三16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