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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分為四大段,每一段包含一個重要的點。第一大段是第一章,說到神榮耀的異象,啟示這位聖別的神在祂的榮耀裏。第二大段是第二至三十二章,說到神的審判,對付一切與神的公義、聖別、和榮耀不合的事物。無論是以色列,還是外邦人,凡與神性情不合的,神都要審判。第三大段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九章,說到神在祂的恢復裏,還有剩餘的民。當神來審判的時候,還記念祂的恩約,保守一班選民,帶他們歸回本地。這指明第三大段的主要觀念乃是主的恢復。第四大段是第四十至四十八章,說到神來建造蒙愛得著恢復的人,叫他們成為祂的居所。這就是說,末了這一段專專論到神的建造。(以西結書生命讀經,二四七頁。)
以西結書分為四大段,每一段包含一個重要的點。第一大段是第一章,說到神榮耀的異象,啟示這位聖別的神在祂的榮耀裏。第二大段是第二至三十二章,說到神的審判,對付一切與神的公義、聖別、和榮耀不合的事物。無論是以色列,還是外邦人,凡與神性情不合的,神都要審判。第三大段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九章,說到神在祂的恢復裏,還有剩餘的民。當神來審判的時候,還記念祂的恩約,保守一班選民,帶他們歸回本地。這指明第三大段的主要觀念乃是主的恢復。第四大段是第四十至四十八章,說到神來建造蒙愛得著恢復的人,叫他們成為祂的居所。這就是說,末了這一段專專論到神的建造。(以西結書生命讀經,二四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