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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保羅列出一的七方面: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神與父。這幾節聖經也顯示三一神與基督身體奧祕的調和。這個調和就是信徒的一。四節的靈無疑的是複合、包羅萬有的靈,這靈是在身體裏面,並且賜生命給身體。(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三九六頁。)
在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保羅列出一的七方面: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神與父。這幾節聖經也顯示三一神與基督身體奧祕的調和。這個調和就是信徒的一。四節的靈無疑的是複合、包羅萬有的靈,這靈是在身體裏面,並且賜生命給身體。(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三九六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