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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結晶讀經】
第二週
為著神的滿足和彰顯取用基督作燔祭
(週三)



 即使我們沒有作錯或犯罪,而且完全並完整,我們仍然不是徹底、至極、完全、整個的絕對為著神。我們若不是完全為著神,我們就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這就是說,我們是有罪的;我們有罪是在於沒有絕對為著神。
 神是我們的源頭。我們為神所造,目的是要彰顯並代表祂。要彰顯並代表神,需要我們絕對。然而,在墮落的人類中間,沒有人是絕對為著神的。也許我們有些人能絕對為著神到相當程度,但仍舊不是完全、全然的絕對為著神。我們不是絕對為著神,像那人耶穌在地上的時候那樣。(利未記生命讀經,一二二至一二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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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