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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召會生活中並為著召會生活,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並活祂】
第五週(週六)


 要明白愛與恩典之間的差異並不難,但要了解光與實際的分別卻不容易。我以婚姻生活的親身經歷為例來說明,也許會有幫助。我的妻子與我結婚多年了。在這段時間裏,我想不起我曾以我所認為對的方式對待她。相反的,靠著主的加力,我一直在光中對待她。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在對錯的範圍之外。我們不需要分辨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甚麼是該作的,甚麼是不該作的。我們若在光中,我們的生活為人就自然而然照著一種方式。然而,當我們在黑暗中,我們就需要辨別、猜想、並摸索出作事的方法。但是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不需要摸索、猜想或辨別。(以弗所書生命讀經,六一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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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