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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按原文,〔歌羅西三章十五節裏的〕『作仲裁』也可以繙譯為『作裁判』,『作主席』,或『登位作每件事的管治者和決斷者』。基督那在我們心裏作仲裁的平安,消除了十三節的嫌隙。 十五節的『這平安』是指基督的平安。我們乃是在基督的一個身體裏,為這平安蒙召的。為著基督身體正當的生活,我們需要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裏,在祂身體眾肢體的關係上,仲裁、調整、並斷定一切的事。我們是為了基督的平安蒙召的,這也該是我們讓這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仲裁的動機。(歌羅西書生命讀經,二九八至二九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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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