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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一種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一)(綱目)







壹 我們在馬可福音看見一位神人,祂所過的生活是完全照著神新約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的經綸;主的生活就是祂的工作,祂的工作就是祂的行動;祂的工作就是祂的生活,而祂的行動就是祂的所是—可一35,十45,參約六38,四34
貳 馬可福音傳達了一個屬天的異象,給我們看見一種活神並彰顯神的生活,作為神新約經綸完全、完整、完美、與全備的模型;這支配的異象指引我們的步伐,控制我們的生活,並且將我們帶進神的終極完成裡—箴二九18上,徒二六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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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