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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三一神完全的救恩以及我們魂的救恩(週四)







〔彼前一章〕五節的保守,原文是軍事用語,直譯是派兵駐守;我們乃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以致得著救恩。這個保守的結果乃是救恩。
五節說到的救恩是完全的救恩,終極的救恩。專一的說,這不是指免去永遠沉淪的救恩,乃是指我們的魂免去主行政對付之時代刑罰的救恩。這個神行政對付之時代的刑罰,被今天大多數的基督徒所忽略。他們對這事似乎沒有光,也沒有領會。雖然這樣的啟示見於聖經,大多數基督徒的觀念中卻沒有這啟示。(彼得前書生命讀經,四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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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