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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作『總括』之段落的工作(三)在生命樹的異象和經歷上牧養信徒(週四)







創世記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出自之土。於是把那人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來九5。)神榮耀的要求把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向墮落的人封閉了。劍表徵受神公義的審判。我們必須履行神的公義;否則,我們就要落在神的審判之下。火表徵神的聖別。神的榮耀、公義、聖別的要求,使墮落的人不能到生命樹那裡。除非這些要求完全得著答應,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就絕不可能向墮落的人開啟。(生命樹,九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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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