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神在祂那保證我們定命的愛裡,給我們享受。(羅八31~39。)在稱義裡,祂已使我們有分於祂的公義;在聖別裡,祂將祂的聖別作到我們這人裡面;在得榮裡,祂要將我們帶進祂的榮耀裡。現今祂的愛乃是這一切事的保證。祂愛我們,我們乃是在祂的心上;甚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祂永遠、不變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救贖的基督裡,祂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正在為我們代求。因著神在不變之基督裡永遠的愛,我們就完全且永遠穩妥。
神也見於祂的揀選。不是我們揀選了神,乃是神揀選了我們。祂的揀選是我們的定命;這揀選是在於這位呼召人的,(九11,)並在於祂的憐憫(15~16)和主宰,將我們作成蒙憐憫的器皿,以盛裝祂,好得尊貴和榮耀。(21,23。)祂的揀選也是藉著那本於信的義,(30,)並藉著那成就神定旨的基督。(十4。)祂揀選我們既是照著恩典,(十一5,)不是本於行為,(6,)就沒有後悔。(29。)在祂的揀選裡,我們已被命定要分享祂,在祂裡面有分。(羅馬書中的神—中文尚未出書。)